养子病发不吃药 法官加重刑罚

被告苏才智今早被判坐牢15年3个月加6周。(档案照)
被告苏才智今早被判坐牢15年3个月加6周。(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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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洛水池路养子误杀父案今早下判,法官斥责患精神分裂症的苏才智明知道自己病情复发,开始伤及身边的人,却还不复诊或吃药,是加重刑罚的考量因素,判他入狱15年三个月加六周。

本报日前报道,2015年12月31日早上7时许,勿洛水池路第107座组屋的一个二楼单位发生家庭悲剧。无业汉苏才智(30岁)误杀养父冯世典(72岁),养母王亚妹(71岁)和女友符芬音(36岁)也被他重伤。

面对七项控状的苏才智于本月12日在高庭认罪,今早(2月22日)接受判刑。当法官宣读判决时,坐在被告栏里的他全程低着头,不看任何人一眼,包括坐在公众席上的养母。

根据案情,事发早上,被告先与同居女友起争执,他攻击女友后,看到装药的包装片空着,结果幻听有声音告诉他,是养父拿走藏起来。他于是生气地跑入主人房质问养父,并两次拳打养父的右脸,将他打倒在地,再用脚两三次狠踩养父的右脸。

养父的头、嘴和鼻子大量出血,很快流成一摊血。可是,被告没住手,还在养父的胸膛补上一脚。养父由始至终没有反击,只是尝试呼叫救命。他10天后伤重不治。

庭上揭露,养父养母在2012年注意到被告行为异常,过后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进出心理卫生学院至少七次。但被告不按时服药,导致他仍不时出现幻觉、妄想症等,也对养父和女友有攻击性行为。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今早下判时指出,案发前,被告已知道自己的精神病复发,开始出现异常行为,对身边的人构成威胁。

法官说,但被告却什么也没做,没有去复诊或吃药,甚至还滥用酒精和吸强力胶,最终导致悲剧发生。被告执迷不悔的行为也是加重刑罚的考量因素之一。

被告所面对的七项控状包括误杀、蓄意重伤他人和非法禁锢他人等。法官下令其中三项控状的刑罚分开执行,因此被告的总监刑为15年三个月加六周。

休庭后,死者的六名亲友快速离开庭室,拒绝与媒体说话。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2月22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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