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热水淋下体 3母女虐弱智女

被告哈斯尼莎(右)涉嫌连同妹妹哈斯琳达(左)伤害一名弱智的前同事。(海峡时报)
被告哈斯尼莎(右)涉嫌连同妹妹哈斯琳达(左)伤害一名弱智的前同事。(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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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母女联手虐待27岁弱智女,往她身上和靠近下体部位泼热水,导致她性命垂危,案件被揭发后,母女三人被控!

36岁的哈斯尼莎和她的31岁妹妹哈斯琳达及67岁母亲哈斯玛分别在今年1月19日、24日和25日被控严重蓄意伤害27岁的女郎诺莎迪卡。

之前获保释的姐妹的案件今早(3月15日)过堂,陪同代表律师黄国颜出庭的陈俊良律师在庭上透露,两人的母亲仍在等候精神评估报告,三人的案件将在下个月26日一起过堂。

据悉,受害者三四年前曾跟哈斯尼莎在同一家超市工作,担任收银员,家人声称她弱智。

控状显示,哈斯尼莎涉嫌在今年1月2日至16日之间,在兀兰通道第714座的组屋单位,往受害者靠近下体的鼠蹊部淋热水以及其他不知名的物质和液体,造成可能致命的严重烧伤。

警方相信是在1月16日接获通报后揭发这起恐怖虐待案,当时据悉就是哈斯尼莎报案,进而揭露妹妹与母亲也涉案。

两人的控状显示她们是在2017年间,同样涉嫌以热水和物质淋伤受害者,造成的伤势也可能致命。

《新明日报》今午走访她们的住家时向邻居了解,两姐妹的母亲行动不便,平日还需要靠轮椅代步。

三人都面对刑事法典第326节条文使用武器严重蓄意伤人的罪名,这项罪名若成立,各可被判坐牢长达15年,或另加罚款与鞭刑。

据知,当时哈斯尼莎报案表示受害者上门求助,所以她才会报警,但没想到最后反踢爆自己和母亲等人涉及虐人。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3月15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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