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情妇送绿帽 侄儿雇凶毁奸夫容

被告林德迈案发时在叔叔林宏亮的物流公司当司机。(海峡时报)
被告林德迈案发时在叔叔林宏亮的物流公司当司机。(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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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的情妇背着自己交男友,叔叔竟吩咐侄儿找人教训“奸夫”,侄儿用钱雇“打手”,一刀将“奸夫”毁容。

这起恐怖攻击事件于2016年4月30日发生在小印度陶胜路附近。雇人行凶的侄儿是林德迈(26岁),他今天(3月21日)除了承认一项教唆共谋持刀重伤人罪,也认下一项蓄意重伤他人罪,法官判监36个月和鞭打四下。

法官下判说,被告是中间人,但扮演的角色远远超过传话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伤者因此毁容。

被告的叔叔林宏亮(54岁)已婚,是一家物流公司董事。被告案发时在公司当司机。

2016年初,林宏亮发现情妇陈颖芳(26岁)结交新男友许建勇(33岁),一怒之下,指示被告找人教训许建勇。

被告找上王福财(47岁),要他多找几个人一起打断许健永的手脚,王福财建议用手工刀砍许健勇的脸,在他脸上留下永久性疤痕。

被告支付了8000元,2000元归王福财,6000元给“行凶者”。被告也将许建勇的照片交给王福财。

王福财找伊万(29岁)和阿敏(47岁)帮忙。案发前一天,伊万的女友阿蒂卡(20岁)从卫星定位系统追踪到陈颖芳的车子停在诺维娜一家酒店。伊万开车载阿敏和朋友祖哈里(34岁)来到酒店,于是暗中观察。

隔天午夜,伊万看见他们两人到停车场拿车,但碍于停车场有闭路电视而不动手。他们之后一路开车跟踪陈颖芳到小印度陶胜路的一家餐馆。

凌晨约1时许,祖哈里走向许建勇,挥拳打他,伊万和阿敏跟着冲前围攻他,伊万还用手工刀划伤许建勇的脸。

整个行凶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

根据医药报告,许建勇的嘴唇和额头严重割伤,留下永久性疤痕。

在之前,即同月8日,被告曾拳打脚踢许建勇的脸部和身体,导致鼻梁和鼻柱骨折。

包括被告在内,共有七人因涉及这起案件被控,共有四人被治罪,其中伊万监禁四年和鞭打六下。由于他也面对拥毒、运毒、拥有受管制武器,和在吊销驾照期间驾车等另外13项控状,因此总刑罚为监禁14年半和鞭打16下,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阿蒂卡被判入青年改造所,祖哈里坐牢15个月。 林宏亮、王福财和阿敏否认有罪,案件下个月审讯。(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3月21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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