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向司机索赔 祖母救孙被撞死 法官:她没牵孙 责任三成

孙子邹理锐则受伤入院。(档案照)
孙子邹理锐则受伤入院。(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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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与6岁孙子从超市回家,孙子抢先一步过马路,一辆校车突然驶来,祖母惊见冲上前推开孙子,结果惨遭撞倒送院不治,鳏夫向司机索赔,法官裁定死者也须负三成责任。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一名6旬祖母刘小青在2013年1月2日早上11时24分左右,带着6岁孙子邹理锐上超市后回家途中,在惹兰巴哈(Jalan Bahar)一带过马路时,惨遭前轮碾过卡在轮下,送院不治,孙子右腿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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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带着孙子回家,孙子抢先一步过马路结果遇车祸。(档案照)

鳏夫邹仁道事后起诉巴士司机指他疏忽,要求索赔。

根据判词,祖孙两人当时要从裕廊西5道的昇菘超市回家,途中来到了惹兰巴哈往裕廊西方向,靠近一个重型车辆停车场的出口处,死者当时没有牵着孙子的手。

岂料孙子抢先一步,快速地步出马路,一辆巴士就在这时准备驶出停车场左转,死者惊见,立刻冲上前想把孙子推开,结果祖孙都被撞上。

死者身体多处受伤,在昏迷的状态下被送往国大医院,不幸在当天下午过世。

由于死者的鳏夫当时不在场,只能靠专家证人来重组意外过程,诉方称是司机没有留意死者祖孙并且让路,不过司机那方辩称,她已经查看车辆和行人,但路边工程的铁板阻碍了她的视线,死者祖孙突然冲出来,她当下根本来不及反应。

法官在判词中就指出,虽然被告当时的行驶速度缓慢,但在出口处没有完全停下,祖孙行走的速度也并非特别快,被告不是没有足够时间停车避免碰撞的。

巴士司机也辩称,如果死者牵住孙子的手,孙子就不会冲出马路,法官也认同,孙子年仅6岁,身高不过1.28米,死者是应该牵着孙子的手过马路的,因此她也须为疏忽负上三成责任,因此裁定巴士司机负责70%的赔偿。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4月21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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