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靖豫:公道不能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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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打官司,谁不想赢?

可是,当官司涉及的不仅是金钱,而是性命或人身自由的时候,公道比输赢更重要。

何为公道?日前在维克拉惹卸下总检察长一职前专访他,他说公道包括恰如其分的刑罚。

公道促使维克拉惹在任时的总检察署,破天荒为一名被判过重刑罚的被告上诉。被告没有律师代表。维克拉惹的这项决定叫一些主控官大吃一惊,也有人更直言那不是总检察署的文化。

可是,对维克拉惹来说,主控官扮演的是正义使者的角色,是与法庭和律师一起维护法律制度的共同担保人。他说:“我们检控,为的不是要赢,而是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该案成了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许多人不知道,原来维克拉惹会复检每一起完结的案件。当他发现国家法院因按照案例而判刑过重时,总检察署就建议被告的律师上诉,并且表明该署不会反对。

本地对簿公堂采取的是对抗性模式,像总检察署那样提点对立的一方上诉的做法实属少见。

其实,总检察署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拨乱反正的不只是那一起案件,而是整个判刑准则。如果刑罚过重或过轻,却没有改正过来,法官日后判刑时参考有关案例,可能延续错误。

跑法庭新闻13年,不时听到法官提醒主控官和律师,他们虽各为其主,但他们也都是司法官员(officer of the court),因此有道德责任说实情,协助法庭厘清真相,公正执法。

当年,以维克拉惹为首的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审理一对兄弟死囚针对共谋劫杀邻居罪成所提出的上诉。主控官没及时披露一名证人的关键口供书,该证人说他见到屋内进了一个贼。其中一名死囚上诉得直,蹲了六年冤狱,无罪释放。

最高法院上诉庭当时强调,控方的责任并不是不惜代价,使法庭定被告的罪。控方对法庭和公众有责任,确保只有犯案的人被定罪,并把所有相关的资料呈堂,协助法庭鉴定事实。

维克拉惹当时代表三司宣判时说:“本案清楚说明,当控方错误行使它认为不受约束的披露酌情权,对司法的执行可能有非常严重的后果。”

诚然,法律是用来保障人民的性命和财产,执法欠公道反而可能让无辜的百姓经济损失,甚至丢了生命。

维克拉惹在成为法官前,是一名私人执业的商业法律师,完全不谙刑事法。

不过,他说他无论身任何职,所秉持的理念是确保公道。而且,他深明检控酌情权是巨大的权力,所以他在担任总检察长期间,不断向主控官强调,他们正当行使检控权是非常重要的。

维克拉惹说:“每当我们检控一个人,我们改变那人的一生,他家人的一生,有时甚至受害人的一生,通常是负面的(改变)……因此检控酌情权必须审慎行使。不过,在必要时,我们会确保违法者受到法律充分的制裁。”

维克拉惹当法官、总检察长前后13年,极力捍卫公道,不惜严词批评做法不公的单位,也颠覆总检察署的文化。

控方为被判过重的被告上诉,史无前例,但愿不会后无来者。

(作者是本报记者peckgek@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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