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川仁:虽有差异 非婚生儿福利未全被剥夺

尽管未婚妈妈不享有完全的育儿福利,他们的孩子在多方面仍获得政府照顾,不久后非婚生子也能获得儿童培育户头起步津贴。(档案照片)
尽管未婚妈妈不享有完全的育儿福利,他们的孩子在多方面仍获得政府照顾,不久后非婚生子也能获得儿童培育户头起步津贴。(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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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虽不享有健全家庭孩子同等的福利,但他们并没“被剥夺一切福利待遇”,目前在多方面已拥有和其他孩子同等的发展机会和照顾。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陈川仁昨天回应工人党非选区议员吴佩松副教授有关未婚家长所面对的不平等待遇时强调,政府会“不论父母的婚姻状况,给予所有新加坡公民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支持”。

吴佩松就儿童培育共同储蓄(修正)法案发言时提出,性别、福利和社会经济不平等是造成低生育率的因素之一,要扭转颓势,政府应消除政策中的不平等待遇。

他说,政府允许非婚生孩子获得儿童培育户头起步津贴是很好的第一步,并建议政府考虑发放婴儿花红现金奖励给未婚家长。“这笔钱可存入儿童培育户头,以确保孩子是唯一受益者。”

他也认为,目前是检讨非婚生孩子住屋需求的好时机,尤其是那些要等到35岁,才能在单身公民购屋计划下申请买屋的未婚家长。

针对吴佩松的提议,陈川仁说,尽管未婚家长不享有与双亲家庭同等的育儿福利,指他们的孩子完全没有福利不符合事实,该部门最近几项举措也在不同群体之间做出平衡。

他坦言,政策的确存在些许福利差别,但重申非婚生孩子在许多方面已经获得政府照顾,包括教育、医疗保健津贴等,也能获得托婴和托儿津贴、新生儿保健储蓄津贴,以及外籍女佣税优惠。

陈川仁强调,政府制定政策时有三大考量,一是确保政策满足孩童的发展和看护需求;二是给予未婚家长足够的支持去培养孩子;三是继续鼓励国人在婚姻制度下养儿育女,毕竟“这是对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

至于那些需要援助、处于弱势的低收入未婚家长,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和国家福利理事会将同相关福利组织和机构合作,给予他们和家人更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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