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顾问理事会 成员增至八人权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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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受宪法委员会建议,扩大总统顾问理事会,使成员人数从六人增至八人,并赋予理事会更大的权力。总统针对动用储备金和要职任命做决定时,必须征询顾问理事会的意见。

若总统在这些事务上行使否决权,而顾问理事会不认同总统决定,国会有权推翻总统的决定。

政府没采纳一些建议 而是保留现有做法

不过,由于宪法委员会提出的一些建议可能导致这个独立智囊团陷入政治拉锯,政府最终没有接纳一些建议,而是保留现有做法。

例如,在国会推翻总统否决权的机制上,宪法委员会按理事会支持程度,将推翻门槛细分为三个级别。

若多数理事会多数成员支持总统,国会无权推翻总统决定。若理事会支持者和反对者各半,理事会主席也支持总统,国会必须取得至少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才能推翻总统决定。

不过,若多数顾问理事会成员不支持总统,国会只需取得简单多数的支持就能推翻总统决定。

对此,政府在白皮书中指出,如此细分可能“无意之中过于强调”每名理事会成员、尤其是理事会主席的个别决定,而非理事会的集体判断,甚至可能导致顾问理事会被“政治化”。

在现有的六个理事会名额中,总统委任两人、总理委任两人、大法官和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各委任一人。理事会扩大后,总统和总理可各委任多一人。

政府因此决定保留现有的“二元做法”,国会是否有权推翻总统决定取决于理事会的整体判断。若理事会与总统看法一致,国会无权推翻总统决定;若理事会不认同总统决定,国会取得至少三分之二议员支持就能推翻总统决定。

在提升决策透明度上,宪法委员会建议在总统行使否决权的情况下,每名顾问理事会成员须向总统、总理和国会公开他们的决定,总统也必须公开发表其看法。

不过,政府为防止顾问理事会政治化,以及避免过早公开敏感信息造成“不必要后果”,也没有完全接纳宪法委员会建议。政府在白皮书中指出,顾问理事会只公布赞成和反对的总票数即可,不应公开各别成员的决定。

若总统否决国会提出的拨款法案,总统和顾问理事会须向总理和国会进一步说明,但在公职任命和其他涉及储备金的问题上,他们只需向总理说明意见。只有在政府决定通过国会推翻总统决定的情况下,才将看法告知国会。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晚受媒体访问时,解释了不公开意见背后的考量。他说,公开讨论被总统否决的公职人员人选,会使该人选感到难堪,这可能导致人才不愿挺身而出担任公职。

“若政府接受总统的看法再找另一人选,在获得总统首肯后委任他担任职务,何必令(被总统否决的)人选难堪?这是我们采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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