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明:不因少数人粗心就禁用电动代步工具

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杨莉明认为,多数脚踏车骑士和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都是负责任和为他人着想的,不应因“粗心的少数人”而被剥夺使用这类出行模式的便利。(邬福梁摄)
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杨莉明认为,多数脚踏车骑士和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都是负责任和为他人着想的,不应因“粗心的少数人”而被剥夺使用这类出行模式的便利。(邬福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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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6月的一年期间,当局共接获12起涉及行人和脚踏车骑士的公路意外。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杨莉明指出,这类事故多由“粗心的少数人”引起,不应因此剥夺多数公众骑车或使用个人代步工具的权利。

电动滑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危险行驶的行为近来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一名中年妇女不久前在白沙被电动滑板车撞倒导致昏迷;一名4岁女童在滨海湾金沙也疑被电动滑板车撞伤。昨天在国会,就有八名议员提出如何确保安全使用个人代步工具(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的口头询问。

一年共12起相关意外

也是总理公署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的杨莉明,昨天答复提问时指出,这类意外主要是因为“少数人的粗心行为”,导致一些公众反对个人代步工具的广泛使用。她说:“如果我们因为少数人的粗心行为,去禁止多数负责任、体谅他人的骑士和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享受这类出行方式的便利,那将会是不幸。”

杨莉明也透露,截至今年6­月的一年里,当局共接获12起涉及行人和脚踏车骑士的公路意外。不过,由于交警的记录并未区分脚踏车和其他个人代步工具,有关后者的意外数据因此不详。但杨莉明指出,负责推动活跃通勤的陆路交通管理局下来将追查记录这方面的数据。

有议员提问,是否应规定公众为脚踏车和代步工具进行注册和添购第三方保险,杨莉明对此指出,负责制定相关条规和行为准则的活跃通勤咨询小组曾考虑这些建议,但认为这对多数用户来说过于麻烦和昂贵,因此最后决定只规定电动脚踏车须接受注册。

她也说,行人若受伤,可提出民事诉讼或私下和解。违例者如被控上刑事庭并罪名成立,法官将考虑应否予以受害者赔偿。

根据现有法令,鲁莽骑行的骑士一旦对他人造成伤害,将在刑事法典第337(a)条文下被控上法庭,可面对罚款高达5000元或监禁长达一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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