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能和杜莱相比 判杨寅失信罪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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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新闻)杨寅最终命运揭晓!今早被视为“重头戏”的失信案下判,法官认为控方求判12年监禁太重,杨寅不能和NKF前执行理事长杜莱相提并论,判他坐牢6年,让他面对的总刑罚为坐牢8年2个月。

中国籍前导游杨寅(42岁)涉嫌失信富婆钟庆春(89岁)110万元,他在上个月16日认罪,法官巴拉雷迪展至今早下判。

《新明日报》昨天报道,杨寅伪造文件、欺骗和提供假资料给政府部门,昨早被判监26个月,法官珍妮花玛丽昨指杨寅5年在新加坡精心策划犯罪,引用大法官梅达顺过去就另一起案件发表的判词曾说过的一句话:“没有早点被捉,算你走运!”

针对失信罪,控方上周提呈进一步陈词时指他涉及的罪行如同NKF前执行理事长杜莱及天主教神父江福才一样,列举6大加重刑罚因素,要求法官重判他坐牢10至12年;辩方则要求判少过3年监禁。

法官巴拉雷迪今早下判时反驳控方说法,认为杨寅面对的失信不能与涉及公共款项的NKF前执行理事长杜莱失信案相提并论。

控方之前也出动图表力辩,指出失信的数额越高,判刑也会增加,但法官引述前大法官陈锡强的话指出,这并不代表刑期应该与失信数额呈直线比例。

他也指出,虽然控方揭露富婆在杨寅涉首次失信罪之前拥有270万元的流动资产,在他被捕后却只剩不到一万元,但他只能针对杨寅所承认失信的110万元下判。

法官认为,控方要求判处杨寅10至12年监禁,实在太重,但他同意两项罪名的刑期应该分开执行。

在花近一小时念出判决理由后,法官作出宣判,杨寅须为失信50万元的罪行坐牢32个月、失信60万元的罪行则坐牢40个月,刑期总计6年。

完整报道,请翻阅30.09.2016《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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