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湄公河地区的新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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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湄合作机制”(以下简称“澜湄机制”或LMC)第一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海南博鳌举行。按照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说法,这次会议对澜湄合作未来发展具有“建章立制、开篇定调”的重要意义。

到目前为止,澜湄机制是一个什么东西,很多人并不了解。澜湄机制是去年11月12日正式宣告成立的,其成员包括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六个国家。在澜湄机制之前,湄公河次区域已经有了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湄公河委员会(MRC)等多个次区域合作机制。

在此背景下,澜湄机制和这些已有的机制有什么不同?这些不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澜湄机制是区域内各国自主发起、共同参与的;而GMS一开始有着亚行(ADB)的明显推动作用。二是LMC合作的内容涵盖政治与安全,经济发展,社会与文化领域;而GMS基本上是经济合作,其他方面很少涉及。过去20多年来,GMS的经济合作尤其是互联互通、经济走廊等方面取得积极的成效,但在政治和文化交流方面的进展比较有限,已经不能满足区域合作的需要。

中国积极推动设立LMC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原有的机制(包括GMS、湄公河委员会等等)已经不能很好解决问题,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二是在“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亲诚惠容”周边外交新理念的背景下,更好推动与东南亚(尤其是湄公河地区)各国的各方面合作,特别是在政治与安全,以及社会与文化领域的合作。三是中国希望在新机制下发挥与时俱进、更具建设性的作用,可借助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平台和资源,为区域合作做更大贡献。当然,如果可能的话,中国希望在此过程中能在区域合作倡议权甚至规则制定权方面有更多建树。四是,在美日等国在近年来在湄公河地区动作频频,年初以来拉拢越南甚至柬埔寨和老挝的意图日益明显背景下,如果说中国试图通过深化与湄公河地区国家的合作,来一定程度地“对冲”这种竞争,也是不足为奇的。

亚细安国家人士可能更关心的问题是,澜湄合作机制会不会对中国-亚细安合作机制以及亚细安一体化形成某种冲击呢?对此笔者的看法是不会形成冲击,反而是相互补充、并行不悖的关系,建设好了还可形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亚细安甚至东亚范围内的区域合作,本来就都有着“开放性”的特点,各自都不是封闭的和排他的合作。从这个角度来看,如同GMS一样,LMC也不会构成对亚细安的冲击。

更重要的是,LMC还将对中国-亚细安合作和亚细安一体化构成利好。中国-亚细安合作已经进入“零关税”时代,在关税效应已经趋于零的情况下,如何提升经济合作的水平和层次,以及如何在“经济+”领域之外的政治和文化领域上加深合作,是一个必要的趋势或者说是比较紧迫的需求,而澜湄次区域的机制基础较好,政治互信程度较高,同时在非传统安全领域、水资源合作等“问题领域”上也有更迫切的需求。可以先通过LMC合作去试点如何深化合作。对亚细安一体化而言,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是亚细安相对发展缓慢的成员,如能通过LMC加快湄公河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网络以及区域市场的统一和扩大,对于亚细安一体化来说都是好事情。

澜湄机制第一次领导人会议的主题是“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共饮一江水”是GMS合作很早就提出的一个口号了,现在重提有着重温之意,更值得关注的是“命运紧相连”这个提法。这个对于LMC来说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它跟中国这些年以来一直倡导建设的“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化。近年来中国提过包括“中国-亚细安命运共同体”在内的多个“命运共同体”的版本,相较而言,与湄公河地区国家构建“六国命运共同体”应该是比较有基础,有可能率先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周边命运共同体”。最近湄公河下游国家干旱严重,越南要求中国在上游“开闸放水”,后者做了积极的回应和妥善的安排,这应该可以看做是“命运紧相连”的最新例子。

未来的澜湄机制将如何发展呢?笔者认为,首先,“澜湄机制”不会取代包括GMS在的各种原有合作机制,反而会与GMS形成“双轮驱动”,推动区域合作深入发展的情形。二是,澜湄机制将开展更多的“经济+”的合作。经济合作领域的重点是“升级版”和“绿色发展”。在政治安全领域,将进一步密切高层交往,更多开展各国议会、政党、民间团体的交流,以增进互信与了解,同时加强边境地区管理合作,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在社会人文领域,各国已经在探讨互设文化中心的可能性,预计将会开展更多的文化交流合作。三是近期可能会推进一批“早期收获”项目,在各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互联互通、产能合作、跨境经济合作、水资源合作、农业和减贫合作等五个优先方向,争取尽早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为将来全面推进澜湄合作铺垫基础。

 

原载于2016年3月28日《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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