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念:“一带一路”不应循规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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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召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来,中国就开足马力来推动该战略。比如,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拟投放2500亿元人民币(约507.5亿新元)的“一带一路”专款。中国总理李克强访问欧洲也大谈特谈“一带一路”建设。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哈萨克斯坦之行,也被认为是中国高层实地推动“一带一路”的重大外交举动。

尽管这些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对“一带一路”的推进必不可少,但中国仍须创新该战略的发展模式,以便更有效地推进“一带一路”。

首先,中国应逐步从传统的经济援助单一模式,向以市场调节为主、以经济援助为辅的双重模式转变。

传统经济援助模式的弊端显而易见。首先,中国提供的大量经济合作项目面临不确定的政治风险。一旦被援助国或被投资国出现抵制合作项目的民意阻力,中国往往要动用大量资源予以应对。有些时候,即便努力应对,也避免不了巨额损失。其次,由于被投资国不承担中国所投资的经济合作项目的主要投资风险,因此周边国家往往热衷于获取中国的经济合作项目,进而形成过于依赖中国的资金技术来推动本国发展的发展模式。

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周边国家的发展,但也容易成为这些国家反对党或其他政治势力攻击中国的靶子。这反而对中国在周边推进“一带一路”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要想有效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国家利益,就很有必要对这种经济援助的单一型发展模式进行改造。

事实上,在以项目为主导的“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国完全可以以市场作为主要的调节器,按照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法则来推动相关合作项目的有序发展。换言之,只有运用现代商业法则来规范“一带一路”相关合作项目,才会更加有效地推动该战略,从而更大程度地发挥实际效果。在这一方面,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共同履行契约精神是重中之重。

简言之,中国不应该再独自承担资金出让和投资风险的双重压力,而应该将被投资国也纳入到这一双重压力中,从而增强被投资国的责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投资风险,被投资国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来积极应对,以此保证被投资国能够持续获得来自中国的经济合作项目。此外,即便最终出现合同暂停或终止的不良结果,双方也可以按照现代商业法则来进行相关的责任确定和赔偿事宜,以免经济合作项目政治化,对两国政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以市场为主还体现在两国对合作领域的选取上。事实上,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过程中,中国屡次提出发展战略对接的呼吁。这实际上是将中国的供给与对方的需求相结合的一个匹配过程。这一过程的进展顺利与否,直接影响后续合作的开展成效。

因此,中国须高度重视对被投资国发展需求的详细了解,从而避免出现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窘境。在这一方面,中国须推动国内相关研究机构,脚踏实地地进行实地市场考察和调研,以准确研判被投资国的实际需求,从而实现中国的供给与对方的实际需求相吻合的良好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既须避免过度偏向自身供给,强行让对方适应中国的发展战略,也要避免完全偏向对方的实际发展需求,让自身的供给得不到完全释放。因此,这个供给与需求相匹配的过程,既要建立在对彼此供给和需求信息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也需要双方进行耐心的沟通与协调,以最大限度地寻求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以实现双赢,造福两国民众。

其次,中国须将政府主导为主、民间参与为辅的失衡策略,向政府与民间共同参与的平衡策略调整。事实上,在“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后,中国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各种各样的落地执行任务。如果说在经济合作领域由国企充当顶梁柱尚可以理解(毕竟从整体上看,国企的资金实力和对外合作经验都要更胜于民企),那在人文交流领域则不应该出现政府唱主角、民间唱配角的失衡局面。

毕竟,在以民众为交流对象的民心工程中,政府不可能也无足够的能力来包办一切。由政府主导推动一系列人文交流活动,既耗费政府的财力物力人力,其实际效果也并不明显。因此,由政府主导人文交流,容易造成投入大、产出少的窘境。

在这一方面,中国完全可以适当地降低政府机构在执行“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中的作用,并将政府机构的主导作用转变为指导作用。也就是说,将政府机构的执行者角色弱化,同时将政府机构的统筹规划指导作用强化。同时,政府应让更适合从事人文交流的众多民间机构充当执行者角色,以更为有效地推动各领域的交流活动。具体而言,政府机构可以统筹规划民间机构参与“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工程的具体规则,规范这些不同民间机构的参与行为。

此外,政府机构可以为民间机构参与民心相通工程提供经费支持,并提供项目培训支持,提升民间机构的自身能力。而民间机构也可以在不断的参与过程中,逐步承担起执行者的重任,最终成为“一带一路”战略中民心相通工程的实际执行者。如此一来,便可形成政府指导规划,民间参与执行,二者分工明确,相互支持配合的分层体系,以更合理有效地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民心相通工程。

总体而言,“一带一路”战略是一个涉及多领域、多参与者的庞大体系工程。正因如此,中国更应该提早进行统筹规划,清晰界定参与者的角色和功能定位,以形成责任明确和功能清晰的分层体系。此外,中国应逐步改造传统的经济援助单一参与模式,更加注重市场规则的作用,尽力打造市场调节为主、经济援助为辅的新模式,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国与各参与国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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