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公共场所强制戴口罩生效 九成以上公众遵守并保持距离

在吉隆坡著名旅游景点茨厂街,不管是小贩或游客,大部分人都遵守规定戴上口罩。(光华日报)
在吉隆坡著名旅游景点茨厂街,不管是小贩或游客,大部分人都遵守规定戴上口罩。(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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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昨天(8月1日)开始实施在公共场所强制戴口罩的防疫措施,违令者将罚款1000令吉(约324新元)。

不过,马国警察总长阿都哈密指出,新措施生效初期,警方会酌情执法,给予违令者劝告或警告,民众屡劝不听才会开罚单。

他昨天针对这项新措施受询时说,为确保民众遵守措施,遏制冠病疫情传播,警方会加紧督促并以严谨态度执法。

马国主管防疫事务的国防部高级部长依斯迈沙比里7月间宣布从8月1日起,所有人乘搭公共交通,以及在拥挤的公共场所须戴上口罩,违者将触犯1988年传染病防范与管制342法令,可罚款1000令吉,或被提控,一旦罪成可罚款或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在新措施生效前一晚,马国警方特别在官方面簿发文提醒民众遵守新规定,并说明须戴口罩的场合包括搭乘巴士、捷运、轻快铁、私召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人潮拥挤的场所如市集、巴刹、旅游区等。

警方也说,民众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标准,使用自行缝制的三层式口罩,但须符合内层可吸水、中层有过滤效果,以及外层防水的标准。

“此外,两岁以下儿童、呼吸困难、失去知觉或无旁人协助就难以摘除口罩者,可豁免强制戴口罩。”

综合马国媒体报道,警方昨天在全马各地展开突击检查,发现超过九成公众都遵守戴口罩的新措施,以及保持社交距离。

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聂依扎尼在巡视巴刹后对记者说,大部分摊贩和顾客都有戴口罩。

“我们接下来会安排执法人员,分成13组全天候在灵市巡逻,确保公众遵守规定。这两天我们不鼓励对违令者开罚单,而是先劝告他们,之后若还有人不戴口罩,就会直接开罚单。”

马国昨天新增九起确诊病例,其中七起是境外输入病例,两起为社区感染病例;全国累计8985起确诊病例,以及125起死亡病例。

马国卫生总监诺希山昨天发声明指出,新增的七起境外输入病例中,有五人是马国公民,另两人是外籍人士,他们分别从印度、阿联酋、日本、瑞士、菲律宾和巴基斯坦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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