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进一步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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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本月初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相对于银监会近期的条文,《通知》字数并不算多,但也包括债务担保、市场发行制度、信息披露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四个方面,对地方政府带来压力。


首先,各级部门将尽快组织新一轮的地方政府以及其融资担保行为的摸底排查,对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将于今年7月底之前清理整改到位。


第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将转化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此外,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的时候,应当向债权人披露信息,并申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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