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再度颁布禁令,要求不得在任何平台上以任何形式传播“完整版”“未删减版”节目。
据澎湃新闻报道,广电总局周四(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
《通知》提出,网络视听节目与广播电视节目标准同一,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禁止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传播的节目,也不得在广播电视上播出。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