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房价,中国再出大招。8月28日,中国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文,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将首批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并在2020年底前,总结出试点成果。
两部委表示,此举是要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以及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所谓“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