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医疗”理念升级,医疗器械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加快,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日趋活跃,但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医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也不断出现。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具有线下办公场所。
办法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通过自建网站销售的企业,应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该办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