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从1978年到2017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4亿人,平均每年减少将近1900万人。
按当年价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1978年末农村贫困发生率约97.5%,以乡村户籍人口作为总体推算,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7.7亿人。去年末农村贫困发生率为3.1%,贫困人口规模为3046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94.4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4个百分点。
若按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9美元(2.6新元)的国际贫困标准及世界银行发布数据,中国贫困人口从1981年末的8.78亿人减少到2013年末的2511万人,累计减少8.53亿人,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七成。
报告也指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377元人民币(1884新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水平是2012年的1.6倍,年均实际增长10.4%,比全国农村平均增速快2.5个百分点。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5年11月曾提出,要确保到2020年中国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上个月介绍今后三年脱贫工作的部署时说,未来三年,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要脱贫,越往后难度越大,平均每年须减贫1000万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