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昨天(5月1日)宣布,即日起,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每小时34.5港元(6新元)调升至每小时37.5港元。
综合新华社和中新社报道,根据香港《最低工资条例》,雇员不论是月薪、日薪、时薪、件薪、长工、临时工、全职或兼职等,也不论是否按《雇佣条例》的连续性合约受雇,他们均受到法定最低工资的保障。
香港最低工资委员会1月曾发文指出,根据特区政府统计处的数据,并假设今年上半年香港经济按年实质增长2.5%至3.5%,粗略估算今年上半年实施新法定最低工资建议水平前,赚取每小时工资低于37.5港元的雇员人数(即调整前涉及雇员人数)约为6万1500人至7万5500人,占全港雇员总数2%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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