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宅最低居住期缩短至三个月

(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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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住宅的最低居住期从六个月减至三个月,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想要在搬家期间短期租住私宅的本地人,以及在新加坡短期逗留的专业人士和学生,对于刺激租赁市场有一定帮助。

不过,长远来说,除非私宅地点非常优越,否则一般屋主并不会因此获得更多租金回报。

市区重建局昨天宣布,即日起本地私宅的最低居住期从目前的六个月缩短到三个月。少过三个月的短期居住,比如通过airbnb等住宿分享平台接洽的短期租住仍属非法。根据规划法令,违例屋主最高可罚款20万元。

在2014年至2016期间,超过1000个单位因触犯最低居住期或住户人数规定而遭市建局取缔。

市建局是在2009年规定私宅的最低居住期须在六个月以上,以避免短期住户出入对社区带来不便。在那之前,政府没有明确限制。

市建局在2015年展开的公众咨询显示,大部分公众支持把私宅的最低居住期缩短。

据当局观察,近年来市场对三到六个月居住期的需求有上升趋势,这包括到访高等学府的学者或学生,以及到本地出差的专业人士,他们在比较地点、单位大小及考虑了经济能力后会偏好私宅单位,而不是酒店及服务式公寓。市建局认为,较短的最低居住期能为这些人提供更多选择,也会帮助想要出租单位的私宅屋主。

不过,市建局强调私人住宅区的居住环境须受到保护,认为三个月的短期居住期不会对住宅区居民造成太大影响。市建局会密切留意实际情况,再看是否再作评估。

另外,市建局正在研究有关短期出租私宅的条例,并将对此展开公众咨询。

分析:刺激特定租赁市场

受访的业内人士分析,缩短最低居住期只能刺激特定租赁市场,对拉动持续疲软的整体租赁市场帮助不大。

欣乐国际(SLP)执行董事麦俊荣指出,市建局最近还把私宅非亲属住户人数限制在六人,显示政府并不打算允许人们把住家当成旅社,因此缩短最低居住期恐怕更多在于迁人们的就短期租赁的需求。

从5月15日起,本地私宅的租户人数限制从八人减至六人。除非租户是家庭成员、帮佣或护理人员,否则租给超过六个无亲属关系的租户就违法。如果租户与屋主合住,也要受限于六人的住户顶限。

麦俊荣指出:“短期租约的租金虽然比长期租约高,但也会出现找不到租户的空档,因此屋主的租金回报长远来说不会增加,除非是靠近大专学府或市区的房子。一些屋主为省下不断换租户的麻烦,宁愿只找长期租户。”

博纳产业总裁伊斯迈(Ismail Gafoor)也认为,新措施能拉动的是地点较好私宅的短期租赁市场,毕竟短期租金要比长期的高出10%至20%。他指出,对于那些想在搬家期间暂时找地方住的本地居民来说,这也是好消息。

根据新加坡房地产联合交易网SRX日前发布的预估数据,今年以来私宅租金累计下跌1.1%,和2013年1月的高峰值相比下挫19.7%,显示私宅租金走势持续疲弱。

之前曾经营短期公寓出租生意的江伟嘉说,三个月的居住期适合那些来新加坡公干的外国专业人士,以及来新接受培训或实习的外国人,相比之下,价格要比私人公寓贵出一倍的服务式公寓生意可能就会受到打击。

不过,他也指出,屋主短期出租公寓、频繁更换租客可能会面对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干涉,因此服务式公寓或酒店还是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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