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卖空交易 10月1日起须向金管局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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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为加强证券市场卖空活动的透明度,要求从事大宗卖空交易的投资者,即卖空仓位(short positions)超过一定限额的大户,从10月1日起必须上网呈报。


金管局昨天(28日)发布的文告说,根据今年10月1日起生效的新条例,投资者对新加坡交易所(SGX)挂牌公司股票进行的卖空交易和卖空仓位,必须向金管局呈报。这将有助改善证券市场卖空活动的透明度,投使资者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可获得更多信息。


根据新条例,卖空仓位达已发股本或单位的0.2%,或者达200万元及以上,就必须向金管局呈报。卖空仓位是指累计的未平仓卖空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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