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将加强监管电子钱包业者 日均浮动款项逾500万元须隔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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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加强对电子钱包业者的监管,电子钱包的日均款项若超过500万元,业者可能得将这笔款项隔开管理,而且不可用来从事借贷活动。

这是政府料在明年通过的付款服务法案(Payment Services Bill)的其中一项条例。

受访业者告诉《联合早报》,此举能给电子钱包用户带来更大的保障,同时不会阻碍业者推出创新点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局长孟文能日前接受《商业时报》访问时说,未来拟定的法案也将针对大型电子钱包业者,如果业者电子钱包的浮动款项超过500万元,就必须按照规定将这笔资金隔离开来。

金管局去年11月在法案的意见征询书中建议,这笔款项可通过银行担保、或存入信托户头等方式来保管,一旦业者清盘,用户存入的款项将获得保障。

孟文能也在访谈中指出,业者不能动用这笔款项进行借贷服务。

他说:“如果你将电子钱包的存款拿出作为借贷,你就变成一家银行。除非业者申请银行执照,否则它们不能跨过这界限。”

这个隔离资金的做法目前在传统金融行业实行,例如证券行将散户脱售股票所获得的收益与其他资金分开。

如果这项法律通过之后,本地电子钱包业者无法像海外同行成为影子银行,利用钱包的款项进行借贷并赚取盈利。

影子银行指的是提供和传统商业银行类似金融服务的企业。不过,这些企业受到的监管和提供的保障不及银行。

孟文能补充,金管局也会在防止洗黑钱和网络安全两方面监管电子钱包业者。

谢福来:借贷风险更大

新加坡金融科技协会会长谢福来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同意金管局的做法,并解释借贷的风险更大,而且与钱包存款的性质不同。

“除了借贷服务之外,业者需要提出其他创新点子为业务带来收入。”

Grab发言人也表示支持,“此举会让消费者对移动支付更有信心,也能让公司进一步推进无现金支付普及化。”

负责Liquid Pay的Liquid Group总裁陈光龙说,用户存入的款项并没其他用途,“这些资金仅用于用户支付款项给参与平台的业者,以及让用户之间转账。”

EZi Wallet创办人李泰源也指出,这能够避免类似oBike事件重演。这家共享脚踏车业者三个月前突然结束营业,更将用户存入电子钱包的押金转移出境,总值约1000万元。

李泰源说,公司的浮动款项规模目前还相当小,不过,公司早已开设两个银行户头,将这笔浮动款项与营运户头隔离开来,“这毕竟是用户的钱财,因此我们较保守,不会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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