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公司“实际控制者登记册”资料 明起须向会企局中央档案处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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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的所有公司从明天(7月30日)开始必须把“实际控制者登记册”(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里的资料呈报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控制者登记册中央档案处”(Central Register of Controllers)。

实际控制者指的是拥有公司显著权益或显著控制权的个人及合法机构。

会计与企管局昨日的文告指出,所有必须维持“实际控制者登记册”的公司、外国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统称公司,除非获得豁免),本周四开始须把保存在公司的这个登记册的资料,呈报到其中央档案处。这是它维护新加坡作为受信赖金融中枢的一个持续工作,这将提升企业机构拥有权和控制权方面的透明度。

文告说,这个中央档案处的资料,将不会公开给公众取得。这个中央档案处的资料只会在执法单位进行有关执法时(例如调查洗黑钱案件),让有关执法单位可取得。

根据我国公司法令,从2017年3月开始,所有公司须把“实际控制者登记册”收存于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它们委任的代理处,任何更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在登记册更新。

文告指出,法律规定所有公司本周四起须把现有的登记册资料,在30天内呈报给这个中央档案处。有鉴于新加坡刚刚结束阻断期,为了帮助商家较轻松地恢复正常业务活动,会计企管局将允许公司最迟在今年9月29日,把登记册的资料呈报给会计企管局。它们只需用该局的呈报网站(www.bizfile.gov.sg)上载登记册的资料。

过后,如果控制者的资料有任何变化,公司必须在登记册更新资料,之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用同样方法呈报到会计企管局的这个中央档案处。详情可到该局的网站(www.acra.gov.sg/registers-of-controllers)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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