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公司从本月至明年6月底获准在常年及特别股东大会上让股东通过电子方式即时投票表决议案,须采取保障措施核实所有选票的合法性。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及新加坡交易所(SGX)修订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指引清单,明确规定进行电子即时投票的系统须符合的四大条件。


该电子投票系统许可准确计算选票、可记录投票信息以供审计及核实投票记录与算票的准确性。公司也必须核实每张选票都是由有权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投出。而大会主席必须当场通过宣布表决结果。


卫生部9月23日宣布在工作场所跟工作相关的商业活动将可恢复举行,包括股东大会,人数限制为50人。


最新指引明确要求召开实体股东大会的公司严格遵循安全措施,而如果大会同时通过线上及实体形式召开,亲自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会员必须委托大会主席为代理人进行投票,除非大会采用电子即时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