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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平租约临时委员会(Fair Tenancy Pro Tem Committee)制定的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尽管还未通过立法,但预料将因为委员会成员的重大代表性,而获得广泛奉行与推广。
委员会的成员都是多个商会的领导,包括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中小企业委员会(SBF SMEC)、中小企业商会(ASME)、新加坡餐饮业协会(RAS)、新加坡产业发展商公会(REDAS)、新加坡房地产投资信托协会(REITAS)、新加坡零售商协会(SRA),以及新加坡租户公平联合会(SG Tenants United For Fai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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