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马国应尽快正式表达高铁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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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全长约350公里的新隆高铁在新加坡境内的土木工程原本计划在明年动工,随着马来西亚新政府的立场飘浮不定,新加坡现在面临两难的困境。一方面是我国政府已为高铁项目总共投入至少2亿5600万新元的费用,到今年底,预计还将花费至少4600万元,高铁计划若化为乌有,我国的投入也就泡汤;另一方面,在马国政府一天没有正式向新加坡政府传达最后决定,我国就一天不能单方停止已展开的工作。

多名国会议员前天在国会中对高铁课题表达的深切关注,代表了国人的忧虑。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的答复,让人看到了更深一层的隐忧。身负“1万亿令吉”(3360亿新元)债务的马国,以一种近乎威胁的手段,企图迫使新加坡在马国单方毁约的赔偿上作出妥协,却又要陷新加坡于“不仁不义”之中。

我国在6月1日发出外交照会,吁请马国立即阐明其新隆高铁的立场。然而,事隔月余,新加坡仍未接到对方的正式回复,马国领导人却屡次通过公开谈话,发表了许多模糊真相的意见,并给新加坡套上一个“道德责任”,反把问题推到新加坡身上。

在目前的不明朗时期,我国政府有必要为国人厘清高铁项目的核心和枝节问题,以免国人被马方的言论混淆视听。核心问题是,新隆高铁计划是政府间的合作计划,但也是商业性质的合约,任何一方无法准时履行协定下的责任,都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展。单方临时毁约,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牵涉到的不只是另一方的利益,毁约国也蒙受成本亏损,双方的工程承包商都可以要求赔偿。

枝枝节节的问题是,新马在2016年12月签署高铁双边协定后,新加坡就征用土地,也在国会通过立法,成立了隶属陆路交通管理局的新加坡高铁公司(SG HSR,简称新高铁)。这家公司组成了一支超过100个专家的团队,负责兴建、拥有、融资及维修在新加坡的高铁土木基础设施。这些枝节问题都显示新加坡认真履行协定,努力推动计划的进展。计划一旦取消,新加坡蒙受的损失还不是可以单从数字来衡量。

马哈迪提出重新谈判两国1962年签订的水供合约问题,给人的印象是要把水供和高铁协定当作一个配套以主导谈判方向,他这种手段新加坡已经非常熟悉。

水供和高铁计划是两码事,马国要挑战两国水供协定,就是不尊重新加坡的主权,马国以此作为谈判筹码,更是犯了新加坡的大忌。马国财政部长林冠英说,在重新谈判水供合约一事,新加坡应该表达“善意”。对此,我国外交部长维文前天在国会中作出答复:马国回购的净水已超出水供协定的规定,我们卖给柔佛的额外净水是应当地的要求,并按照水供协定规定的相同价格出售,“这便是出于善意进行的”。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不久前在推特上留言,感谢新加坡在干旱季节水务危机时,向柔佛伸出援手,便是对我国“善意”的回应。

水供与高铁这两份协定若要混为一谈的话,则两份协定所突出的法律约束精神是一致的,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守。新加坡这个立场已经很明确,马国不应拖拖拉拉,在新隆高铁计划上应该尽快通过政府之间的正式管道,给我国一个明确答案,而不是以“放气球”的方式,拖延时间加重我国在高铁计划上的成本,这对两国都没有好处。正如许文远所说的:“要一个国家的纳税人,为另一国家的行动承担费用,是不公平的。”所以,马国若继续采取拖延策略,在新加坡人眼中将被视为一种非常恶意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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