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宗教和谐法修订是适时之举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右)7月24日在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政策研究所和内政部联办的宗教、极端主义和认同感政治研讨会上,与宗教人士、学者和官员进行对话。对话会主持人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中东研究所主席比拉哈里(左)。(档案照)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右)7月24日在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政策研究所和内政部联办的宗教、极端主义和认同感政治研讨会上,与宗教人士、学者和官员进行对话。对话会主持人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中东研究所主席比拉哈里(左)。(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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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日前透露,政府已经与不同宗教领袖及团体,就《维持宗教和谐法令》的修订广泛讨论;而各主要宗教、团体和组织,已经就法令修订的大致方向达致共识。

部长是在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政策研究所和内政部联办的宗教、极端主义和认同感政治研讨会上讲话并透露有关信息。虽然他没有说明修订的具体内容,但指明其中将包括:其一,使法令在这个资讯时代,能有效对付那些发表诋毁其他宗教言论者;其二,防止宗教被利用来达到任何政治或颠覆性目的。

《维持宗教和谐法令》是在1980年代末由建国总理李光耀所提出,于1990年完成制法,1992年生效,距离现在已快30年。虽然至今还没有真正被派上用场,但就今天的眼光来看,不能不说这是一部很有前瞻性的法律。因为,它的存在赋予当局有效对付破坏宗教和谐者的权力,有很大的威慑作用。

政府可以援引法令所赋予的权力,对那些破坏宗教和谐者或发表相关言论的传教士发出限制令。如果这些人违反限制令,就可能被罚款或下狱。据所知,这些年来发生过多次当局接近引用法令的情况,但最后都避免了,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士在接到内部安全局和警方的警告后,都停止了他们的活动和言论。

30年前政府提出宗教和谐法的时候,宗教激进化,以及宗教与政治交织的情况已经在世界各地出现,立法的目的正是为了防止新加坡受到这股风潮的袭击和危害,以及避免我国的宗教和谐受到破坏。不过,那个时候社交媒体还没有进入一般人的生活。

今天,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已经无孔不入,因此,我们也处在一个和当初的立法背景迥异的时代环境。恐怖主义和极端宗教搭上了关系,恐怖组织利用网络散播极端思想,招募党羽;有政治意图的组织也通过网络,利用宗教议题煽动情绪,挑拨族群矛盾。网络和宗教都已被“武器化”,给所有国家和社会的安宁与和谐带来了空前的威胁和挑战。新加坡也难以幸免。

这种情况的出现,应是30年前所难以预料的。因此,修订法令,使之能有效应对当前的新形势,是非常适时之举。近期以来,因涉及恐怖主义相关活动而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拘留的个案,足以说明我国已经受到通过网络传播的极端宗教思想和言论越来越大的冲击。修改相关法律因此也显得相当迫切。

内政部前天刚宣布,又有两名激进化国人在内安法下被扣留,这使过去七个月来因涉恐被拘留者增至七人。内政部透露,刚被拘留者之一,是斯里兰卡激进传教士哈希姆的追随者。斯里兰卡当局指哈希姆是今年4月21日恐袭案的主谋和自杀式炸弹手之一,有超过250人在这次恐袭中丧命。另一被拘留者则是在约2013年上网搜集叙利亚冲突信息时,接触到已故卡伊达也门分支领袖奥拉基的演讲和伊斯兰恐怖组织宣传后,开始变得激进化,且准备到叙利亚作战。

按照新加坡国立大学中东研究所主席比拉哈里的看法,今天我国社会和谐面对好几个外部威胁,包括回教的阿拉伯化、外国利用身份认同推进政治议程,以及影响力日益扩大的某些基督教会派系。这些都是可能导致我国宗教和谐被破坏的因素。

以上种种,说明修法确有必要,也有一定的迫切性。宗教和谐法当初立法的宗旨,是要通过精准的手段对付破坏宗教和谐者,这个目的是达到了。在这个基础上适当地修订相关法令,使之更合时宜,应可减少诸如定义标准,执法程序,以及涉及宗教和言论自由等课题的疑虑和争议。但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的立法经验说明,有关修订条文完成时,让公众有充分的讨论还是必要的,因为舍此并无更加有效的消除疑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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