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没有拒绝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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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月9日刊登的王玲明读者投函《消协拒绝处理我的个案》:

得知王读者在尝试向无良商家索取退款过程中的不愉快经历,我们甚感遗憾。

自从王读者在12月初通过电邮就她和无良商家之间的纠纷,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协助后,我们之间有过好几次讨论。在开始的时候,我们不能确定她是通过一家电气公司聘请电工,还是私下的安排。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消费者协会只能介入消费者和公司之间的纠纷。如果是私下的安排,我们就无能为力了。

当我们确定王读者是通过公司聘请电工后,我们就请她下来协会的办公室,让负责同事和她进行商讨。王读者在今年1月初见面时,我们向她提出了几项可行的建议。她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小额索偿法庭(Small Claims Tribunals )提出诉讼,然后等待判决,或者是寻求进一步的法律咨询。王读者后来通知我们,她决定通过小额索偿法庭索赔。

我们并没有像她所说的那样拒绝介入,但是我们能理解她的挫折感。

消费者协会始终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天职,并且一直都在提倡公平和有道德的交易行为。我们严肃看待所有消费者反映的意见,并且会竭尽所能地跟进他们的投诉。

新加坡消费者协会

主席

林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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