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鹏:与时俱进的多元文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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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国断想

在欧洲,多元文化主义一般同自由允许特定文化群体在个别社区集中生活的政策有关,但如今它已日益成为社会个别群体孤立存在、与社会隔绝的象征,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反观在新加坡,鉴于政府的积极介入,新加坡的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社会享有多年的安定,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社会资产。

已持续一段时间的难民潮,让本已面对经济趋缓及社会凝聚力挑战的欧洲穷于应付,在这个背景下,德国总理默克尔向难民开放国门的政策赢得了全球和舆论的赞誉。然而,她去年12月在个人所领导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党大会上说的一番话,却不免令外界感到意外。

她说:“那些来寻求庇护的人,必须尊重我们的法律和传统,同时也要学习说德语。”引起关注的部分在于她也提到:“多元文化主义导致平行社会(parellel societies)的形成,因此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始终是一个华丽的幻象。”

乍听之下,这些否定多元文化主义的话不太符合默克尔一贯的言论色彩,但相信她至少会坚持自己的立场没有反复。她曾在2010年说过,多元文化主义在德国已经“彻底失败”。

默克尔的立场,同英国首相卡梅伦2011年表明过的观点有相同之处。他在一次演讲中指出,英国面对的回教极端主义威胁的根源在于社群隔离和分处的状态,并呼吁建立一个“共同的国家身份认同”,以取代“国家多元文化主义的教条”。

对卡梅伦来说,这套教条鼓励不同文化的社群过着自己的生活,并和主流社会隔离。他说:“提供一个社会的愿景,让他们产生归属感,在这方面我们失败了。”他要批判的是英国社会传统中的“被动式容忍”(passive tolerance),一种只要移民社群奉公守法,就无须走进他们的生活的消极态度。

细写德国和英国的例子,除了反映多元文化主义在欧洲面对困境,也意在勾画多元文化主义在不同国家和社会的认知差异。

多元文化主义可以指的是一种人口结构的分布现实、一套特定的思维和理念,又或者是一个政府或体制对待背景多元化的人民所采取的一种特定政策方向。围绕这些概念的辩论,往往在于论述如何更好地处理社会的多元性以及促进移民的社会融合。

在欧洲,多元文化主义一般同自由允许特定文化群体在个别社区集中生活的政策有关,但如今它已日益成为社会个别群体孤立存在、与社会隔绝的象征,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反观在新加坡,鉴于政府的积极介入,新加坡的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社会享有多年的安定,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社会资产。

促成这个稳定状态的政策,包括在教育领域推行英语教学、在公共住房领域落实种族比例制、在社会领域设立族群自助组织,以及在政治领域创设保障少数族群代表的集选区制。

然而全球化的浪潮,连同它所催生的人口流动、社会不平等、宗教复兴意识,以及各类社会运动,如同性恋平权主张兴起的现象,正在考验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国家,在管理如种族,宗教及语言的旧有分歧同时,如何适应新旧群体的磨合,以及新旧价值观的碰撞。

副总理兼经济及社会政策统筹部长尚达曼日前指出,国人在建设独特的新加坡文化时,应该考虑三大要素,其中两个是进一步巩固国家身份认同感,以及协助新移民融入我国社会。

要达到这两个目标,必然须检视多元文化主义的制度性基础,还有它与国家身份认同的联系。

政府提倡的共同空间和共同价值观,长期建立在继承自殖民地时代的CMIO(Chinese, Malay, Indian and Others,即华巫印与其他)种族标签模式上,也是我国多元文化主义的政策基石。

这个把种族本质化的官僚体制分类所面对的典型批判在于,它忽视各族群内部的差异,把丰富的多样性化约为单一的观点、声音和文化价值观。这个情况往往使最保守的元素成为最有代表性的成分,最终可能形成一种僵化且狭隘的身份认同。

身处新的时代,CMIO或许有重新审视的必要。即使要加以保留,政府或也须正视近期新移民的增加,正在影响原本稳定的种族内部结构。如按照对CMIO标签的固有认知,作为政策设计和制定的参照,或有不能与时俱进的风险和盲点。

2003年8月,时任社会发展及体育部长雅国博士在新加坡管理大学致词时,曾追述各族群如何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大熔炉”态度,过渡到80年代的“求同存异”概念,再到90年代的“沙律碗”理论。雅国当年宣告我国社会进入了多元文化主义的大融合阶段,想象一种新加坡身份认同的诞生、一种能够自在游走于不同族群文化的国民性格。

跨过SG50,这个愿景在某种程度上或已实现,但建立永续的多元文化主义社会的工作不应该停滞,反思不妨从此时开始。

(作者是本报采访组主任

chancp@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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