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柳:网约车与出租车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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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伊始,中国各地“滴滴”等网上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与当地出租车之间频频发生冲突。这些冲突一方面凸显了出租车市场老旧理念所遭遇的行业困境,另一方面也给中国互联网经济转型时期的新兴行业规范带来深度思考。此文试图厘清出租车和网约车之间几个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对出租车与网约车之争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做一些粗浅分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出租车发生群体性罢工事件,并非因网约车的出现而出现。早在2008年,中国市场还未出现网约车平台时,重庆、三亚、甘肃等地就陆续爆发过出租车罢工事件。其主要原因是出租车公司抽成费用,压缩了司机的利润空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然而,出租车抽成也就是俗称的“份子钱”问题由来已久,也并非是“中国特色”。


在大多数国家,出租车的市场运营属于“特许经营”范畴,其公共交通属性决定了它以垄断身份进入市场。也就是说,出租车的牌照数量有限,且由政府部门控制,牌照数量的稀缺让其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出租车公司以“贩卖”牌照的方式获利,“份子钱”就是这条利益链中最直接的一环。在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以及乘客构成的三角关系中,出租车公司处于“坐收渔利”的地位,而“层层转让”后的运营成本,以及所负担的风险由司机承担。二者之间不对等的利益分配关系,令服务质量每况愈下,最终倒霉的就是乘客。这样的恶性循环,也是网约车受到乘客追捧的现实原因。事实上,世界各地发生出租车罢工事件并非罕事。法国去年发生的出租车罢工也与“份子钱”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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