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达:社会变革与民意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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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英国公投决定脱离欧洲联盟,堪称惊心动魄,影响巨大。惊心动魄是因为此举可能迟滞甚至逆转欧洲一体化的历史进程,改变世界的宏观政治经济格局;影响巨大是因为全民公投(英语:referendum,取自拉丁语“回归民意”的词源)——这一民意直接重大决策模式空前大显神威,必将为21世纪的人类社会变革,开辟更广阔的道路。


全民公投作为一种普遍民主和民意表达方式,并非什么新鲜事物,早在13世纪时就已出现,始作俑者乃以瑞士为主,该国至今已举行过近600次公投。最近一次就在今年6月初,公投否决了一项“政府无条件向每个公民发钱”的动议。


有人会问,许多国家的政治体制已经是民选的代议制政府和首脑,为什么还需诉诸全民公投的手段呢?到底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如此全民动员来选择决定呢?目前在这方面,尚无什么统一标准可言。譬如瑞士和澳大利亚,似乎连一般的民生问题,也会公投定夺;而英国和加拿大等,一般只有遇到某些极重大问题,如修订宪法、重划边界,或独立脱离与否等情况,代议制机构和官员的权限难及,或者难以作出最佳决策,才会进行全民公投;而美国在联邦级别并没有设立公投机制,因为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认为,公投可能损害联邦制的法律权威和有效运作。但美国不少州是设立了州级公投办法和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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