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刚:维护负责任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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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刚专栏

民主社会的公民崇尚言论自由,但自由该如何界定,可能却人言言殊。在网络时代,一些人也误以为,言论自由就是可以毫无拘束的发表任何言论,包括仇恨言论、谩骂、诋毁,以至藐视法庭等等。这不仅造成舆论的混乱,也导致责任感的消失。

网络不负责任言论的泛滥,主要是因为网络制造了一个无边际的虚拟世界,人们易于匿藏身份,包括域外操作,法律鞭长莫及,致使很多人因此被中伤污蔑和遭受网络欺凌,却难以寻求司法正义,讨回公道,要求赔偿,或把肇事者绳之以法。

网络带来了新的自由,但也助长了各种不负责任言论的散播。因此,虽然人们对言论自由各有不同定义和尺度,基本上应该都会同意,自由必须建立在负责任的基础上。其实,西方自由主义理论的始祖如约翰·密尔,在极力维护个人自由的同时,也确立了不应伤害他人的基本原则。

最近在国会辩论后通过的《司法维护法案》,可以说是基于这一原则制定的。人们可以批评司法,但不能够任意藐视法庭,或是污蔑法官。在这些课题上,现在有了明文规定的依据,成了成文法,有别于过去依据案例的做法,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钳制舆论的行动。不过,人权分子通常都会对任何他们认为是“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持反对立场,不足为奇。

关心国是的人注意到,一些人权分子通过一名官委议员,把他们的联名请愿带到国会里,要求延迟法案审议,并进行公众咨询。三名对法案有疑问的官委议员,在听过内政部长尚穆根的解释后,疑虑消除,并在表决时都投了赞成票。他们改变原先的立场,引起一些人的不快和非议。其实,我们到应该给这三名议员一个赞才对。

这说明他们既能够在国会里向政府质疑问难,也能够凭着理性和良知,而不是党派立场议事,并有足够的政治勇气抵挡外在的压力。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这个例子,可以成为官委议员发挥独立思辨的典型;也可以促使那些原本因为耳闻传言而对法案有疑问的人,认真地去细读法案和辩论过程记录,充分了解事实真相,而不是先入为主,杯弓蛇影,或是人云亦云。

在任何社会里,绝对自由是没有的,除非我们否定个人的自由,必须建立在不伤害别人的基本原则上。一个人也许只有生活在一个孤岛上,才能有绝对的言论自由。要避免个人言论自由伤及其他成员或整体,就需要有各种相关法律来制约或规范,如《诽谤法》《煽动法》,以及最新的《司法维护法》等。

在现实社会里,要每个人都动机纯良,自我克制,自动自发地做到言论谨慎和有理有据,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我们看到网上充斥各种各样的不负责任言论,这在须要负起法律责任的报章、电台或电视上是绝不可能出现的。因此,政府必须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为人们提供法律保护。

法律的存在其实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守法的人。通过法律明确化自由的意涵和界限,以及逾越者将受到的制裁,是维持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权的需要。这样的法律,抑制了发表不负责任言论者的“自由”,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是在维护负责任言论的自由,并避免自由被别有用心者所滥用,为害社会大众。

就我们的社会来说,政治上,清廉与正直是善政的两大指标,所以,一旦出现贪污或司法不公的指控,就必须寻根究底,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绝除人们心中的任何疑虑。当然,政府和法院必须都能真正做到清廉和正直,让人心服口服。

另一个例子是有关种族、宗教与文化的言论。虽说我们的社会现在是比50年前成熟了,但这不等于说所有的社会断层线也已随之消失。反之,断层线还是潜伏着的。种族、宗教、语言、文化等课题,始终是敏感的课题,也很容易激起民众的情绪。只要看看“伊斯兰国”恐怖组织通过网络宣传所起的蛊惑作用就可见一斑。

要防止诸如伊国组织这样的极端组织,或是其他极端传教士散发不负责任和煽动种族宗教情绪的言论,同样须要采取适当的限制措施,如封禁有关的网站和电台,并拘留与控告那些假言论自由之名,散播极端主义思想的人。

在这方面,新加坡的有力武器是《内部安全法》。我们必须善加利用这一法令,避免走上英法等国的覆辙。英法等西方国家,由于拘泥于言论自由的不可侵犯,结果是为极端主义者所乘。英国就是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公开散播仇恨与回教极端思想长达十几年的教士乔杜里(Anjem Choudary)绳之以法。

49岁的乔杜里生于英国,是巴基斯坦裔,读法律,也当过律师,因此很懂得如何利用西方的言论自由以及欧洲人权法,作为自己的保护伞和挡箭牌,公开发表各种极端与仇恨言论,包括宣扬英国应该实行回教法,同时还为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招募了不少成员。

更可笑的是,英国的大众媒体,包括英国广播公司,也碍于“言论自由”,经常为乔杜里提供发表意见的平台,不敢将他封禁。英国警方也一直投鼠忌器,拿他没办法,直到两年前才终于抓到乔杜里在其面簿公开对伊国组织表示效忠的把柄,援引《恐怖主义法》的条文将他逮捕归案。上个月底,乔杜里被法庭定罪,法庭将在下个月宣布其刑期。

试想,像乔杜里这样的人,如果也能在新加坡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散播极端主义,将会引起怎样的后果?我们的社会真的已成熟到可以“包容”诸如乔杜里式的言论自由吗?自诩自由主义卫士的人应该深思。

作者是前新闻工作者、前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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