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空间


我的《让他三尺又何妨?》发表后,很多人说我迂腐、幼稚。一位中国职业外交官说,国家之间只有利益,谈判就是利益交换。一些资料称,18世纪英国首相帕默斯顿(Lord Palmerston)说过一句著名的话:“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帕默斯顿的原话是:“We have no eternal allies, and we have no perpetual enemies. Our interests are eternal and perpetual, and those interests it is our duty to follow.”我翻译如下:“我们没有永恒的盟友,我们也没有永恒的敌人。我们的利益是永恒的,我们有义务获取那些利益。”帕默斯顿没有说“只有利益”,没有排他性。上面的传言因而不准确。


就算帕默斯顿说过“国家之间只有利益”,那也是他的一家之言,并不能说明实际情况就是如此,何况他的名声不好。我听很多人说过,人和人之间只有利益。但是人和人之间并不是只有利益,还有道义。所以,才留下了“让他三尺又何妨?”的美谈。


我在前文中举了三个例子,分别是人和人之间、单位和单位之间、国家和国家之间。这三个例子层层递进。如果说这个例子可以让,那为什么别的例子不能让呢?中国的领导人多次说过“睦邻友好关系”“远亲不如近邻”“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都把邻国比喻成邻居。现在,说邻居可以让,邻国却不能让,道理何在?如果邻国不能让,那为何要做上述比喻?


“国家之间只有利益”上不了大雅之堂。我绝不相信习近平会对朝鲜、新加坡或者巴基斯坦说:“我们之间只有利益。”我也不相信任何一个有声望的领导人,例如奥巴马、默克尔,会这么说。有人认为,国家领导人和外交官说的是外交辞令,当不得真。但是,它们也不都是假的。


德国总理默克尔接收了大量的中东和北非难民,造成了严重的国内问题,她的支持率大幅度下降。对一个民主国家的政治家,民意是至关重要的。她不顾选民的反对,执意接收难民,只能说明她不是出于国家利益,而是道义。


利益和道义不能绝对分开,因为道义也能带来利益,做好事能带来好名声。但是,利益和道义又有区别,不能认为做好事就是为了追求名和利。有一个词叫“国际人道主义”。一个国家发生地震、水灾等人道主义危机,其它国家出钱、出力或者出人救灾,就是出于道义。西方甚至发展出“人道主义干涉”理论——为了人道主义,可以派兵干涉另一个国家的内政。


有些国家行为,利益和道义的因素都有。例如,一个国家对不发达国家进行经济援助。以上情形都说明国家之间不只是利益。谈判也不完全是利益交换。如果在战争中失败,无条件投降,哪里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和平年代,同一件争议可以妥协,互让一步,不一定非用别的利益来交换。


国家在对外关系中,肯定要把利益放在首位。但是,除了利益之外,还要遵守国际法和道义。国家行为的是非曲直,要依据国际法和道义来判断。一个国家,如果只追求利益而不遵守国际法和道义,肯定会被孤立。大国崛起,必须要承担国际责任。


作者是中国大陆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