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迎竹:改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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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整套东西不是什么西方文明,而是所有宗教和哲学所终极强调的普世价值。 

民主发展的缺陷在这个时代特别显著,虽然带来很大的震撼和危机,但也给人类很好的反思机遇。

冷战结束后的国际局势,曾被不少人视为民主潮流浩浩荡荡的证明,但后来许多新独立国家以及原本属于共产阵营的国家改弦更张,发展经济,走出了活路,却不同于民主国家的道路,引发对民主的疑虑。然而在经贸体制上,全世界出乎意料地一致拥抱资本主义全球化体系——近乎囫囵吞枣不假思索地拥抱——终于在各个经济体引爆相类似的局面,资本主义全球化到极致的后果,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到人们容忍的极限。

没有选票或政治不公的社会持续累积民怨,时机一旦成熟,一些社会迅速引发暴力革命;掌握选票的国家选民则一再出现推翻过去数十年经济路线的政治变革,至此,国际形势对民主制度出现极其不利的局面。

民主制度要稳健延续,需要全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制度的共识与维护的决心,由于它不依赖强势武力挟制人民,因此共识的松动与撕裂就会弱化国家凝聚力,影响整体向前发展的实力与动力。很多民主国家被视为走向失败,正是因为基本共识的松动甚至瓦解,加上代议制中代表性削弱所引发的争议,而不是民主制度本身的错误。

然而民主制度就像其他制度需要持续改善。依笔者看,民主的普遍缺陷来自于选举中代表性的不足。

今天世界上采用民主选举制度的国家,只有20个左右属于强制投票,就是公民必须登记为选民,在投票日前往投票,完成公民义务。这一制度的好处,是可以确保选举结果充分展现民意。在大多数非强制投票的国家,包括许多老牌和新兴民主国家,我们经常看到投票率从百分之三十几到六十几,在其中取得些微过半的政党即可执政。更不妥的是,一旦出现三角或多角战,在仅有相对多数就可胜出的制度设计中,某一竞选者远远少过半数的得票率也可以当选总统。

这一现象一点也不罕见,但在实质上它是对选民的不公,在概念上则是对重视多数意见的民主制度的屈辱。一个国家长期存在这样不公平的政治现象,后果除了令人对选举制度失望疏离,进一步唾弃选举,也容易造成社会族群间的心理隔阂,因为“少数服从多数”的理念,在民意未能充分展现的条件下,并没有说服力。

赞成全民投票并不是剥夺个人意志的行为,“国家”在理论上作为一个必要的共同体,其中每一个个体都必须放弃一定的自由权利,以及履行某些义务。这就像欧盟成员国那样容易理解。而其中,纳税、服从司法、接受教育甚至履行军事义务,就是国民应尽的责任,这些责任与义务是现代国民普遍接受的,也是国家得以运转的基本条件。循此思路,投票正是履行国家政权代表性的公民义务,其意义不低于上述几项,因此不该具有(随便要不要投票的)任意性。

在多数时候,一个国家实质上的多数民意,展现的是更多元思考与较平稳理性的特征,不会轻易走向极端。

民主制度需要持续改善的第二点是选举制度的设计。本届法国总统大选两轮投票,让人看到它在制约极端主义崛起方面的用心,比起多角战中少数当选,更有效确保当选者的民意基础,也迫使政治人物必须考虑更广泛的民意基础。

强制性的义务投票与选举制度设计只是民主制度迈向更健全的一部分,但即便义务投票也不能保证选举的公平性,因此需要更多公开透明进行的细部设计。而仅仅是投票程序的完善,也不等于民主制度的健全,其他如行政中立、司法独立、言论自由以及军队国家化,都是检验民主是否生病的重要脉象。特朗普出任总统百日以来,就让人看到美国选举制度虽然备受诟病,但相对更健全的其他制度设计,如何制约总统权力。

民主制度是为了保障人类的自由权利,但自由并不是终极目的。追求政治上的自由,是因为唯有自由才能维护个体尊严,尊严正是人之异于禽兽的意义所在。这一整套东西不是什么西方文明,而是所有宗教和哲学所终极强调的普世价值。不去深究民主的内涵,很容易就根据经济发展不好、社会不和谐而反对民主作为普世价值。民主制度可以结合各种文化差异,但其检验标杆之一必须是个体的自由与尊严。

(作者是本报编辑组副主任 tanet@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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