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改革要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完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土地制度,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尽管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在法律上没有明确依据,但人们可以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解释将要进行的试点,即将农户资格权看作是集体组织成员权的表现,而使用权则是可以流转的用益物权。旧有的政策是“一宅两制”,即房屋归农民私有,但房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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