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意味着,一直为各方所关注的金融监管新构架正式露出水面。此前市场传闻的“三会合一”并没有出现,而是将银行与保险两大监管机构合并,证券监管仍然独立;人民银行则在现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的拟订。
新的监管架构与现行监管体系相比,到底“新”在哪里呢?这些“新”的特点是否有利于监管职能的发挥,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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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一直为各方所关注的金融监管新构架正式露出水面。此前市场传闻的“三会合一”并没有出现,而是将银行与保险两大监管机构合并,证券监管仍然独立;人民银行则在现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的拟订。
新的监管架构与现行监管体系相比,到底“新”在哪里呢?这些“新”的特点是否有利于监管职能的发挥,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