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丽云:提早性教育启蒙

(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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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必须配合道德、宗教和人文精神,才能达到成果。

高庭连续几起涉及孩童和青少年被性侵和强奸的案子,引起许多对这个课题的讨论。

笔者稍微作了统计——过去两个月内至少有13起涉及17岁以下的性侵案,其中两起涉及7岁和13岁的男生,另一起涉及七名7岁至11岁的男童。

剩余10起女受害者的年龄,7岁、14岁、15岁和17岁的各一起,11岁的有两起,十三四岁的有四起。

被告年龄介于14岁至60岁,包括称为“干爹”的邻居、公司董事、教练、党派小头目、受害者的母亲的男友或情夫等。

一些受害者因害怕或担心被告对母亲不利,不敢声张,结果被蹂躏了几年。也有的是被恐吓或性诱;有的则是无知,不知遭非礼或性侵。

让人震惊的,是一些年幼的受害者,自愿与年龄相差三四十岁的父辈级被告保持性关系。

这么多案件中,笔者特别关注的有两起。

11岁的受害者,把裸照发给同龄的“小男友”,被后者的父亲发现,以此逼女童见面,夺走其贞操,随后一年半更与女童“相恋”,多次发生关系。

自拍裸照发送他人?现在的孩子怎么就没了羞耻心,不懂得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吗?

另一案件中的无业男子,接了情妇及其女儿回家同住后,强奸与非礼女童长达七年。女童向母亲求救无门,只能默默忍受。

根据报道,女童直到小学五年级上了性教育课后,才明白被告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

采访法庭新闻多年,看到不少性侵案的年幼受害者,对被告在他们身上所做的侵犯行为浑然不知。

一些被告因为是亲人,比如叔叔、继父,甚至是亲爸爸,使他们难以分辨,亲人的“关怀”和“亲密”之举,是不是越界了。

在本地,多数家长对性课题还很避忌。

父母避说性事,小朋友还是有办法,从网络或朋友那里“掌握”知识。网上清谈室多的是心怀不轨,择人而噬的狼,遇上了后果可想而知。

与其等不想启齿的家长开口,教育部或许应慎重考虑,在学前就有系统地开始性教育。

用专家审核的教材公开教导,灌输孩童正确的价值观和性知识,也让他们知道保护和爱惜身体,同时辨识哪些是侵犯行为。

20多年前,笔者留学英国时,有个性教育的专题作业。

挪威女同学说,小学时老师就在班上发香蕉和安全套,教导同学正确的“套法”,防止“命案”(指怀孕)的发生,这让我和韩国同学觉得不可思议。

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世界上避孕丸使用量最高的是挪威青少年。挪威的少女怀孕、患爱之病和性病的概率,也比其他西方国家来得低。以美国为例,少女怀孕率就比挪威高出三倍。

如今,世界各地也趋向提前开始性教育。美国芝加哥公共学校就强制,从幼稚园至9岁左右的学生,每年必须有至少300分钟的性教育,10岁至18岁的学生则须多出一倍时间。

要强调的是,单单从科学与卫生的角度教导性知识,往往适得其反。一些国家的性泛滥,有时要归咎于少年人太早接触到性意识。性教育必须配合道德、宗教和人文精神,才能达到成果。

此外,孩童也应有基本的法律常识,遇到恐吓时懂得该如何保护自己或求救。

挪威的性教育从4岁开始,学习认识身体的部位之余,也让教师与学生公开讨论什么是爱,何为健康关系等等,让他们从小就知道,性必须与尊重、亲密和安全并重。

几天前,国会三读通过刑事司法改革法案和证据法(修正)法案。

其中一项修正是加强对性侵和虐童等案件受害者的保护,规定律师在盘问性罪案受害者时,除非获法庭批准,否则不能提问与控状无关的问题,包括受害者的性经验和性行为。

司法改革走在前端,我们的教育是否也该追上,慎重考虑为四岁到18岁的孩童和青少年,展开系统化的性教育?

(作者是新闻中心记者 pohlh@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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