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萌:有尊严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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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自己获得平等对待,这份尊严往往就能化作对国家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形成更可贵的凝聚力。

今年3月,《联合早报》交流站收到一名读者的来信,说是他妻子去年底在家中不慎跌倒后从此瘫痪,终日要躺在床上,靠仪器维持生命,在家中接受慈怀护理。这名读者尝试去信公积金局,想要把妻子的公积金储蓄领取出来一部分,却因为程序问题,妻子户头被冻结了,原因是当局要避免会员在失去心智的情况下,储蓄被人诈领。

多年来与妻子相濡以沫,在她生命最后的岁月也寸步不离,这名读者表示,最让他耿耿于怀的不是应急的钱取不出来,而是被人当贼,感觉蒙受不白之冤,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己和家人的人格被侮辱”。

来信见报后,当局为了灵活处理,曾让他签署一份保证书,保证不会将妻子的存款用于其他用途,但他认为这是当局对他的质疑而拒绝签署。后来保证书内容做了修改,他才愿意妥协。

从公共政策的执行上来说,这或许是孤立事件,毕竟制度是为了要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行之有效,像这名读者的问题作特殊处理,也是情有可原。

不过,这个孤例也存在一定的普遍性,是纸面上的公共政策无法照顾到的,那就是个人的尊严问题。

每个人都有尊严,看不见、摸不着,不能以谁的自尊心更强,谁就应该多获得关照,更不能以“资源有限、必须谨慎分配以确保可持续性”的思维方式来干预,因为这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问题,跟政策本身没有多大关系。但也正因为不能够量化和面面俱到,在讨论如何应对社会分化和不平等时,就更不能漠视政策是否在不经意间造成了对尊严的伤害。

教育部长王乙康在国会参与政府施政方针辩论时,指出应对社会不平等是政府的眼下要务。他说有人建议取消中学分流,以消除人们对普通源流学生的偏见,但制度本身没有错,有些学生的确希望在步伐较慢的普通源流,按照自己的节奏学习,错的是人们的偏见。普通源流学生被视为“低人一等”,不是因为分流本身,而是分流所产生的社会观感。

几名议员都不约而同谈到这个问题。白沙—榜鹅集选区议员孙雪玲说,她在接见选民时,一个居民告诉他,自己申请某个准证时,因为不谙英语,而被不会用华语沟通的柜台办公人员“晾”在一边,甚至被请出去,后来解释清楚了才发现是误会一场。

孙雪玲说:“有的时候,我们说的某一句话、某一个肢体语言,都有可能对别人产生深远的影响,可能让他感受到尊严,也有可能让他感觉这个社会不公平。”

官委议员郭晓韵也提出,给予中等或中高等收入家庭的尊严,也应该给予低收入家庭,不平等不仅表现在收入差距,而是深植于各种政策的权利差距。比如政策不承认单亲妈妈是核心家庭,她们就被“冻结”在现有机制之外,没有选择的权利,得靠着更有权力的人,如议员去替她们申诉。如果能“解冻”这些政策,就能让每个人得以自食其力。

实际上,适当地简化资助政策的申请过程,也可以维护尊严。比如,供60岁以上年长者申请的乐龄助行基金,要求申请者接受需求评估才能获得津贴,说得不好听,能走路的谁愿意坐轮椅?不食嗟来之食自古有之,如果要忍气吞声才能争取到津贴,难免会让人觉得尊严受损。

马林百列集选区议员谢健平也提到,基于“裸薪”准则而对学校教职员收取停车费,似乎意指老师过去这些年,都享有“隐藏的优惠”,是可笑且侮辱老师的做法。尊严的伤害在这里虽不至于造成老师地位变得不平等,但却可能产生深远影响,让人以为锱铢必较是值得鼓励的社会风气。

来到国家发展趋于成熟的阶段,个人或许无法直接参与大方向、大政策的讨论,但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自己获得平等对待,这份尊严往往就能化作对国家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形成更可贵的凝聚力。

(作者是新闻中心采访副主任 yangmeng@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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