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瀚森:“伪共享”模式的败局

一辆辆堆积在草地上的oBike脚踏车。(档案照)
一辆辆堆积在草地上的oBike脚踏车。(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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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个月之内,本地已有三家共享脚踏车业者先后宣布停止运营,它们是GBike、oBike和ShareBikeSG。其中,业务规模最大的oBike,更是因为庞大的用户押金及车辆善后清理等等问题,激起满城风雨,给社会大众留下“繁华过后,一地鸡毛”的负面观感。

虽然三家业者退出的危机公关处理,不约而同把原因指向政府即将实施的共享脚踏车执照框架,但商业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企业的失败,都是从企业本身内部开始的。相关业者融资能力欠缺,管理不善,导致“烧钱更比赚钱快”的资金枯竭窘境。另一方面,当初搭上“共享经济”投资风口的无车桩共享脚踏车,其核心商业模式只是一种“伪共享”模式,也就注定了今日之败局。

共享经济起源于开放式实体社区内点对点(个人对个人)分享物品及服务。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消费者可以透过网上虚拟社区或交易平台,直接向所有者租赁物品,向兼职者获得部分时间服务。可以说,在网络时代,共享经济规模实现了从狭窄地理社区“熟人经济”,迈向全球无国界“陌生人经济”的量级飞跃。

随着如优步(Uber)、爱彼迎(Airbnb)等共享业者在资本市场成为独角兽,“共享”一词就成为创业界的圣杯,共享脚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篮球等,一夜之间,似乎所有不涉及转让所有权的商家及服务业者,都成为最时尚的“共享经济业者”。

在市场实践中获得成功,并真正带给社会创新及改变的共享经济模式,具备一个关键特征:相关业者致力于提供一个公平公开的交易平台,撮合消费者及资源拥有者,最终实现三方共赢。相对于传统市场,消费者付出更低价格,拥有者的资源得到更大程度的价值释放,服务平台获得佣金回报及营运业绩。网络私召车的“顺风车”场景,就是这一共赢模式的最佳体现。

而共享脚踏车的商业模式,相关业者既是脚踏车的拥有者,也是交易平台的运营者,充其量只是利用了网络科技的租赁业务模式。这样的“伪共享”导致了共享脚踏车业者的经营方向失焦。一方面,作为交易平台,必须为消费者寻找低于传统市场价格的产品及服务,且须持续投入资金促销,以保持市场占有率及顾客粘性;另一方面是重资产模式,又必须追求更高租金价格回报,且须应付庞大的日常设备维修及运营维护开支。这样“一根蜡烛两头烧”的资金使用模式,必须有高利润的资金回报去支持。

然而,共享脚踏车作为都市出行“最后一公里路”的选择,本身就是一种低价、低频次使用的交通工具。租金回报不理想,更不存在平台撮合服务的佣金回报。为了说服资本市场的投资人,部分共享脚踏车业者就通过收取用户押金的“变相卖脚踏车”方式,来粉饰创业资产表,殊不知“借来的,终究要还”,用户押金也成了压倒“伪共享”的最后一根稻草。

新数码科技及网络技术,极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门槛,创业公司也获得了在更短的时间内,成长为新经济独角兽的时代机遇。但硬币的另一面,创业者失败的概率更大,频次更高。如何从扶植经济的角度,向创新产业提供政策红利及试错空间,如何控制及减低企业失败的社会成本,这是新时代政府领导团队的挑战。而作为创业者及企业人,也必须有大我精神,在努力经营企业获利的同时,承担起更重要的社会责任。

(作者是新加坡籍亚太区域企业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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