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早些时候,政府公布了《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的报告书。成立于2016年7月的委员会,在“彻底和全面地检讨”新加坡的主要刑事立法《刑事法典》后,提出了169项建议。政府已就将于今年底提交国会的刑事法典修订建议,展开公众咨询。
刑事法典上一次修订是在2007年。那次修订因国会决定保留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而备受瞩目,该条文将两名成年男性之间的自愿性行为定为刑事罪。然而,第377A节条文和死刑并不在这次的检讨范围之内。
我国的刑事法典是1860年印度刑事法典的一个分支,它在1871年被引入新加坡(当时是海峡殖民地的一部分),但修订甚少。虽然经过这些年的零碎修订,刑事法典仍然相当适用,但就此便轻松地认为它能继续应付21世纪的需求,则有失妥当。
委员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包括将企图自杀的行为除罪化、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给性犯罪增设新罪名,以及重新调整对各种罪犯的刑罚,这是为了应付不断变化的犯罪环境。
由政治职务者、高庭法官、总检察署高级官员、律政部、内政部、警察部队、法律学者、律师组成的委员会,还对构成刑事法典和其他刑法基础的原则,进行了深入的检讨。这些原则就包括刑事责任要素、必要的精神要素、意图或知情要素、以精神健康为辩护理由的范围。
这次的全面检讨可谓及时。刑事法典所依据的一般原则,对其他刑法有着深远的影响。虽然到目前为止,它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但在未来,它是否仍旧适用?
社会对罪行和刑罚的态度也在不断演变,法律必须跟上步伐,塑造公众对危害社会福祉的罪行的适当反应。此外,今天的犯罪情况已大不相同,因为科技助长了犯罪活动,对受害者和社会的影响也更大。
无论是白领犯罪、金融犯罪、欺骗、性犯罪,还是蓄意散播旨在引起公众恐慌的假信息,科技正日益成为犯罪分子的一种武器。
人类心理学、精神病学和社会态度的进步,已经逐渐改变了我们对某些罪行,如企图自杀行为的理解和看法。废除企图自杀罪,并制定措施帮助这些感到绝望的人,这个建议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
这些人急需帮助,把他们当作罪犯看待于事无补。当然,威慑力是刑法的基础,但并非所有“罪行”都必须符合威慑的标准要求。
我们的法律是否与时俱进?它是否与社会规范和态度保持同步?在2007年修订刑事法典之前,我们的法律认为,婚内不存在丈夫强奸妻子的问题。但有关法律在2007年经修正后,规定在一些情况下,例如当有证据表明婚姻关系已明显破裂时,丈夫不得享有婚内强奸豁免权。
换言之,现有法律保护的,是那些已明确表示不再默认夫妻关系的妇女。委员会主张全面、无条件地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这种极其过时的观念,早就不容于一个渴望两性平等的社会。
实际上,婚内强奸豁免权是将妇女视为男人的资产。已婚妇女不应比未婚女子受到更少的保护。这种默许不能够持久不变,否则这必将导致婚姻暴力。
有人担心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会破坏配偶关系,这是言过其实的。修订建议突显了妇女尊严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并将加强婚姻的神圣性和巩固我们的家庭。
如何对待少数群体,尤其是由于精神或身体疾病、残疾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无法保护自己免受虐待、忽视或“自我忽视”的弱势群体,是衡量一个社会的良好指标。
刑事法典加强了被定义为“弱势受害者”的儿童、“弱势者”和女佣的保护。由于权力不对称(如雇主和女佣),弱势受害者可能无法完全保护自己。加害者往往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剥削处于弱势的一方。这种行为不容姑息,因为它有损法治。
法律应该额外保护那些无法自卫的人。由于女佣的工作场所就是她们的居所,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她们的保障。同样,加强保护儿童和青少年,使他们免受犯罪侵害,也是值得称道的举措。
因此,在“性诱”(sexual grooming)方面采取毫不妥协立场,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罪犯的伤害,这些罪犯通过欺骗或赢得信任等手段,让他们更容易向受害者下手,并从中获得变态的乐趣。
同样,有必要将儿童性虐待材料的供应和需求链刑事化,以遏制这种邪恶的罪行。由于性剥削活动的供需日益猖獗,在程度上也越来越恶劣,将其定为刑事罪有助于打击这一祸害的全球努力。该建议也将获取此类材料列为刑事罪。因此,重要的是公众教育和宣导工作,以使这些修订建议的用意不会被误解,并取得预期的结果。
为偷窥等性犯罪制定新罪名的建议,旨在应对不断演变的性犯罪,以及此类罪案所涉及的科技使用问题。威慑的意图是明确的,特别是考虑到一些罪行是在公共领域公然犯下。
在世界各地,刑事司法改革的进展往往是缓慢的。在制度层面上,通过刑事司法系统进行的法律和政策的修改总是慢条斯理。新加坡在这方面却是逆势而行。刑事司法的执行不应受到善意的忽视,也不能懒惰地认为刑法不如其他法律领域重要。
新加坡最近的事态发展,如吉宝岸外与海事公司(Keppel Offshore & Marine)贪污丑闻,以及城市丰收教会前领导人因一般失信罪而被治罪,在在显示我们有必要定期检讨刑法,以确保它切合所需。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需要能够反映新加坡人和新加坡的价值观、需要和愿望。范围甚广的修订建议,将让新加坡迎来一部真正的刑事法典——一部以坚决和有原则的方式对付不法行为的法典。
(作者是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黄金顺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