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金财:中国政府扫黑除恶专项运动之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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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继反腐败、环保督查运动后,于2018年又发起一场旨在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扫黑除恶专项运动,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而巩固地方基层政权。若既往的“打黑”着重社会治安角度,强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现“扫黑”则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惩治基层腐败与黑恶势力结盟,着重巩固党国执政根基。


尽管这种做法被批评流于“运动式治理”,遭质疑为违反法治精神,并未符合现代国家有效的地方治理模式,及依法行政的法治国理念,但的确惩治了不少为黑社会提供保护伞的地方政府或官员,这方面值得肯定。事实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内涵已发生变化,认为黑恶势力更隐蔽、扫黑除恶绝不手软;对“软暴力”、非暴力手段胁迫亦不放过,尤其以公司形式出现之“合法化”“幕后化”“市场化”等也不放过。


当前中国政府积极推动结合基层扫黑除恶与反腐败专项斗争,不遗余力。2018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打击重点,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强调加大惩处“保护伞”力度,对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从重惩处。同时,严厉打击地方“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及“软暴力”等犯罪型态,借此强化地方治理品质及稳定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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