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部长发出指示要求更正或撤下信息之前,要确定信息是虚假的,而且会对公共利益构成伤害。公共利益包括:公共卫生、秩序、财政和国家安全;外交关系;选举或公投结果;公众对公共机构的信心。
身为律师的工人党非选区议员陈立峰对公共利益的定义有异议,他日前在参加二读辩论时,对法案没有具体说明哪些言行会破坏公共卫生、财政、安全与秩序,表示不解。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回应时说,不把清单列到尽,这样才能避免人们刻意打擦边球。他认为,新法案对公共利益的定义也比现有法令来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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