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通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项革命性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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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北京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数名中国学者(其中一人来自新加坡)发表了令人惊讶的声明,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西方的产物。因此,他们认为,中国没有遵守《公约》的义务。事实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乃由150多个国家谈判达成,其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中国积极参加了有关谈判,并对《公约》投了赞成票。


海洋重要性和规则必要性
我们经常忘记,地球表面的70%为海洋所覆盖。人类从海洋中得到许多好处。国际贸易依赖航运。海洋是世界的高速公路。海洋为我们提供鱼,这是我们蛋白质的主要来源之一。海洋为我们提供碳氢化合物和其他矿物资源。海洋也充当碳容器,从大气中吸收二氧化碳。最后,拥有海军的国家依靠海洋来活动和进行力量投射。


鉴于海洋对人类的重要性,我们显然须要制定规则来确定沿海国可以主张拥有哪些领土、管辖权和资源。我们还需要关于国际社会享有哪些权利的规则,例如航行和飞越自由。我们需要关于渔业、航运、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则。我们还需要解决争端的明确规则。简而言之,我们需要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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