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众反修订《逃犯条例》的示威浪潮,在7月1日晚演变为数万人以暴力冲击立法院,占领并破坏,香港警方接近凌晨时分采取清场行动。整个冲击行动极具组织性,警方从示威群众和现场起获大量铁枝等武器,以及年轻示威者透过通讯软件Telegram串连,加上这起事件明显有外部力量介入,都为最近一连串的民间抗争运动添上了“颜色”。
较早前,港警曾经在6月12日驱散示威者的行动中使用了催泪弹、橡胶子弹,以及布袋弹。11人被拘捕,他们涉嫌在公共地方滋扰、非法集会、袭警以及与暴动有关罪行,另有22名警员在事件中受伤。据未经证实的消息说,港府内部当时将事件定性为“一场由外国策动的颜色革命”,其目的是想影响香港政府的管治威信,甚至是推动“港独”。民间人权阵线能够发动如此有策划的攻击行动,以及“有吃过夜粥”的年轻示威者之有恃无恐,都叫人惊讶。
自1967年“香港左派暴乱”及2016年“旺角骚乱”以来,港府再次将民众抗争界定为“暴动”。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破坏社会安宁参与非法集结者,可被控参与暴动罪,最高可被判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