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社会面临严峻的社会信任危机。不信任存在于不同单位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不同个人之间等,也存在于一个单元内部,政府内部、组织内部、甚至家庭成员之间。可以说,不信任无孔不入、处处都在。
信任危机当然是比较而言的,既可以和其他社会比较,也可以和过去的中国社会比较。就中国自身而言,人们不要幻想从前的社会信任有多深厚。一谈到信任危机,一些人便指向改革开放,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造成了今天的信任危机。实际上,自近代早期西方人开始接触中国社会之后,他们就发现东西方社会信任的不同程度和不同机制。
自孟德斯鸠以降,西方学者在论述西方的社会信任及其形成机制时,大多强调社会“自然秩序”,因为这种“自然秩序”就是建立在社会成员的互相信任基础之上的;社会不仅仅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而且更是一个信任共同体。西方的法律就是建立在“自然秩序”基础之上的,也是为维护这个秩序而存在。相比较,在传统中国,无论是礼制还是法律,两者的目标都在于社会控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控制。因为是自上而下的控制,缺失自下而上的自然秩序,社会信任危机随时都可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