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宪法里开宗明义地赋予土著特殊地位,包括奖学金、大学学额、经商执照、公共服务等领域里的优惠。该宪法也规定,占土著人口最多的马来族的定义,包括信仰伊斯兰与操马来语。所以马来族在马国的特殊地位,在法律上与现实生活里都不容质疑。这也连带着宪法所分别规定为国教的伊斯兰与为国语的马来语,在马国的绝对权威地位。
然而,赋予土著特殊地位的同一宪法条文,也同时保障马国非土著的合法权益。这土著特殊地位与非土著合法权益之间的界定,包括其他宗教的信仰与非土著母语的使用,多年来成为马国族群政治的操作背景与炒作基础。
族群政治源自于英国殖民者当年分而治之的治理政策。英国殖民者分而治之的目的,广义来说是为了防止各族民众不分彼此地团结起来,与殖民当局搞对抗、争取独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