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一些人会对最近提出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简称PDPA)修正案的时机和影响提出质疑。在企业挣扎求存之际,对涉及数据泄露事件的机构处以更高的罚款,或规定机构须在发生数据泄露事件后,通知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简称PDPC)等措施,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作为资料保护咨询委员会(Data Protection Advisory Committee)的成员,同时也是职工运动的一分子和国会议员,我非常理解各方的观点和关注。遵守修正后的PDPA是否须要付出额外的时间和资源,以及作出令人惧怕的“改变”?诚然。会抗议声四起吗?可能。
然而,现在是落实这些变革的最佳时机。事实上,这些改变对于我们的生存,以及我国争取成为未来领先的数码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