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坛这两周最具争议性的课题,莫如2021年联邦财政预算案在国会里的提呈、辩论与最终通过与否。预算案之所以引起政坛的高度关注,一方面当然是关系到马国政府明年的各项开销,尤其是当前整体经济还持续低迷时刻;另一方面是预算案在马国政治上有着“定存亡”的因素。
犹如其他大多英联邦成员国,马国除了有成文宪法来规范政治体制的运作外,也师承英国的西敏寺(不成文)宪法传统的精神。这也就是说,马国在政治运作上除了必须遵守成文的宪法,也必须依循宪法上没有明文规定、一些源自英国的宪法传统。
如宪法规定,当一项针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在国会里通过,或一项支持首相的信任动议未能在国会里通过,则首相就有两个政治选项,要不就此辞职下台;要不则劝喻国家元首解散国会,为另一场大选铺路。宪法也赋予元首斟酌权,最终决定解散国会与否。如果元首不应允解散国会,则可另委一位元首所认可,并获得大多数国会(下议院)议员支持的议员出任新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