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通过集权可以集一切资源于一身,也确实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实现经济奇迹,但国家管控支配一切,必将扼杀个体与整个社会长期富有活力的创造与进取。

不久前听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许小年的一场讲座,对于他将商鞅变法同改革开放相提并论的观点颇为惊诧。

本来我对许先生是比较敬重的,因为他支持市场经济与民营企业的观点,与我有颇多契合之处,但在这场讲座里,他说中国几千年只有两次成功的改革,一次是商鞅变法,另一次是改革开放。只有这两次突破性改革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人力资源的效率,让社会所有成员都受益,增加了社会总财富(所谓的增量改革),这是二者成功的原因。这是我所不能同意的。

首先,这两个改革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不可相提并论,因为一个是高度集权,另一个是最大限度的简政放权;一个是节制管控资本,重农抑商,另一个是开放搞活资本,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颇有重商主义之流风遗韵;一个是汲汲于富国强君,扩军备战以秦国争霸为宗旨,另一个是韬光养晦,改善民生,和平共处为本。

其次,商鞅变法绝不是为了什么增加社会总财富的改革。这既非其变法之目的,亦非其变法之客观效果。其实,只要我们打开作为商鞅变法指导思想的《商君书》就可一目了然了。商鞅治国之术的核心,是强干弱枝式的国家至上主义,其方法一是毁商,二是弱民,因为只有毁商,人民才会被永远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才能成为君主生产和争霸的工具。

为此,还必须穷尽各种方法以弱民,具体发展有驭民六术:壹民,即耕战之民,唯有纳粮服役一途,战时用其死,安平尽其力;弱民,“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弱则尊官”,通过弱民以压抑民众的各种欲求、智力、意愿以及参与社会和国家管理的权利;贫民,因为“民富而不用”“富则轻赏……贫则重赏”,所以要让人民挣扎在贫困线上,使人民“家无积粟”以免“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疲民,“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使民疲于奔命,无瑕顾及他事;辱民,“辱则贵爵……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治民羞辱以刑”,通过不断的羞辱使人民无自尊自信,从而巩固国家和官员的威权;愚民,“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疾务农”“民愚则易治也”。

此外,商鞅变法的客观效果也不是什么增加社会财富,而只是集中所有的社会资源以“予一人”,为秦国一统天下奠定基础罢了。哪里有什么社会总财富的增加?商鞅当时推行的军功爵制度,也不过是一套严密冷酷的战争奖励机制罢了。

正如《汉书·刑法志》所言:“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战无由也。”最终将人民培养成一架架战争机器,就像二战时的日本军国主义和德国的纳粹主义一样。

如果硬要说什么社会总财富增加的话,那还不如说文景之治更为妥当,至少文景之治下府库充盈,商业繁荣,商人“因其富厚,交通王侯”,以至于不仅引来王侯官僚之不满,且为汉武之大兴兵戈奠定了财政基础。这才或许符合许先生所提到的社会总财富的增加吧。

可惜这种财富的增加,因为毫无产权制度上的保障、权力制衡与权利救济途径,所以很快便在国家主义运动(“算缗告缗”“平准、均输”)大肆掠夺面前灰飞烟灭,“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天下户口减半”。

还应注意的是,文景之所以行黄老无为之治,说白了就是轻徭薄赋,与民生息,就是不折腾。其本身就是对二世而亡的秦制的一种纠错,就是对商鞅变法已降愈发集权专制“而仁义不施”的秦制的一种反弹。

再次,我们评判一项改革是否成功,不仅要看短期、直接功效,还要看间接长期后果如何;不仅要看它是否强国,更应看到是否能带来整个社会财富的大幅增加,思想会否得到解放,社会会否得以进步;否则苏联的经济奇迹,岂不是表明苏联的经济模式是最好的?我们都清楚,那套制度本身就是问题所在,虽然国家通过集权可以集一切资源于一身,也确实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实现经济奇迹,但国家管控支配一切,必将扼杀个体与整个社会长期富有活力的创造与进取。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迅速崛起,一统天下后又转瞬分崩离析,与日德二战之崛起后毁灭,难道没有异曲同工之妙吗?以此而论,商鞅变法不过是打开了潘朵拉盒子,又何来改革的成功与伟大呢?

此外,正如许先生所言,商鞅变法实现了中国从封建王朝到集权官僚制度的转化。公允地说,它是同管仲变法、李悝变法、吴起变法以及其后韩非、李斯的法家理论一脉相承的,是中国制度转型之重要标志,并深刻影响其后2000余年的中国政治制度。

可以说,中国2000年来停滞僵化、周而复始的王朝更替,以及改朝换代之际的血腥与恐怖,其实都可溯源于商鞅变法。正是通过商鞅变法所建立的“一整套郡县、俸吏、保甲、赋税,抑宗室、赏军功等的办法”,方才建立起一个绝对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政府。

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百代都行秦政法”的道理所在。正是秦政法给中国形塑出一套顾准先生所痛批的国家制度与意识形态。正是这套制度完全抑制住中国商业之繁荣,资本之流动,这是中国本土不可能原生出资本主义的根源所在。这也是中国几千年停滞无进步之主因。故而我们说商鞅变法祸国殃民,贻害无穷。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邓小平所开启的改革开放,是中国几千年来第一次超越商鞅变法的一次伟大尝试与突破(反过来说中国历代变法大抵不脱商鞅变法之窠臼),也正因此不仅真正实现了社会总财富的增长,而且让中国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无论是地域上、户籍上、职业上,还是精神思想上的巨大的解放。正因此,去年我在哈佛大学纪念中国改开40周年庆典上赋诗唱和道:改开四十载,超越四千年,世上已无邓,继往复开来。

最后,我们之所以一定要区别这两种改革,其实更重要的是要时刻警惕商鞅式变法的幽灵与逆流,要警惕商鞅式的国家主义的重新回潮与倒退。因此,如果我们认不清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而将二者混同,不仅有害无益,无助于应对中国当下遇到的挑战,更不可能为未来之深化改革做好应有的准备。

作者是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阿什民主治理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