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业革命前相比,本世纪内将全球平均温度升高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要求到本世纪中叶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达到净零,或者称为碳中和。尽管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和2009年的《哥本哈根协议》,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球气候治理的发展,但由于各国之间在减排责任、方法和执行上的根本分歧,气候治理陷入困境。
本着充分激发各国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意愿和能力的思路,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采取无法律约束力、依靠自愿原则来促进参与国家提交和更新各自的减排承诺,通常称为国家自主贡献减排目标(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简称NDC)。这一协议通过时,得到代表了全球碳排放96%的国家的支持,为全球气候治理开启新的路径。然而,《巴黎协定》所代表的气候治理也面临挑战。
《巴黎协定》这一自下而上的气候治理模式,从一开始就面临主要经济体的排放承诺,与1.5摄氏度温控对应的减排量不匹配的风险。至少从过去的几年看,全球碳排放趋势正凸显了这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