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警告不能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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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冠雄先生6月27日在《联合早报·交流站》发表的《应禁止电单车在高速公路高速道行驶》一文后,我认为这个建议行不通,理由是我国尚有高速公路“右出口”的存在。


这“右出口”就是从机场往大士方向的泛岛高速公路(PIE)途中转入杜尼安路或金文泰路的“26A出口”(EXIT 26A)。如果全面禁止电单车在右边高速道行驶,那么骑士们从左边慢速道切入中间道之后,要如何在不触及高速道的情况下,驶入位于右侧的“26A出口”呢?


一般上,交警若发现电单车在高速公路右边高速道行驶,都会挥手示意,严厉警告骑士须靠左行,除非是要右转进入“26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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